胡漢成

胡漢成

胡漢成,曾任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風險管理處副處長。2009年3月2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基本信息

個人資料

胡漢成 胡漢成

胡漢成,湖北省黃陂縣人,碩士研究生文化,現年43歲,曾任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風險管理處副處長。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10月間,胡漢成利用其先後擔任國家開發銀行評審局二處副處長、企業局客戶三處副處長等職務便利,為數家公司申請貸款提供幫助,並以提供貸款諮詢為名,收受諮詢費550萬元。2009年3月2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案發前經歷

“儒官”自稱缺錢用

2002年初,河南中原氣化公司(後更名為河南藍天集團有限公司)就“西氣東輸”項目,向國開行申請2.8億元的貸款。國開行總行組織了由胡漢成任組長的評審小組。公司方負責接待的是經理李某,李某請胡漢成幫忙,讓公司通過了貸款審批,此時,李某認識到,胡漢成是一座大有潛力的“富礦”。

2003年初,李某所在公司又申請9.3億元的貸款。李某向胡漢成許諾說,“事成之後,一個貸款項目給300萬元好處費。”“一個人不敢要,錢太多了。”李某為了讓胡漢成放心,說自己請示過領導,這錢可以兩人平分。胡漢成的幫忙果然有效——李某搞定了第二筆貸款審批,“我從公司要了600萬元,兩個人一人一半。”為了讓這筆巨款“乾淨”進入胡漢成的腰包,李某提議成立諮詢公司,還編造了一份協定——諮詢公司幫助公司申請貸款,公司支付諮詢費600萬元。

成立諮詢公司 “洗清”百萬好處費

胡漢成想了10天的時間,終於給公司起了個好名字——“蘭德公司”。他後來解釋說:“美國國防部下屬的諮詢公司就叫蘭德,我想自己的公司也叫這個名字,以後好有大的發展……”但“蘭德公司”已經被他人註冊,他便加了“天中”二字,“那個項目在駐馬店,駐馬店又稱‘天中’,據說是天下的正中心……”2003年3月左右,他用同學任和生和情婦的身份證註冊了公司。2003年6月,胡漢以諮詢公司的名義與河南藍天集團簽訂了諮詢協定。為了保證協定的“真實性”,雙方將協定時間倒簽至2002年12月——也就是審批貸款以前。

協定簽訂後,李某從單位提出600萬元“諮詢費”後存入諮詢公司賬戶。李某提出要開一張600萬元的發票,以便單位做賬使用。胡漢成就在中關村購了一張假髮票,並填開了“諮詢費”,然後再用平信寄往鄭州。

2003年7月,河南藍天集團控股下的電力公司向國開行申請19億餘元的貸款,李某如法炮製,在第三筆貸款獲得通過後,李某將300萬元的“諮詢費”打入諮詢公司賬戶,胡又返給李某200萬元作為感謝。

據檢察官介紹,胡漢成用部分贓款給情婦李玲買了一所大別墅,又用剩下的錢去炒股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胡漢成與李玲頻繁地在別墅中出雙入對,小區物業人員誤把情婦李玲當成了胡漢成的真正老婆。

胡漢成案發經過

教情婦學舌串供 想撇清諮詢公司

2007年9月,國家審計署開始對河南藍天集團進行審計。胡漢成迅速將股票賬戶全部清倉,並將別墅低價轉賣,還將好處費及炒股盈利打入了李某的賬戶。兩人經過串通,將胡漢成所收受的好處費,咬定是胡從李某處借來炒股的。胡漢成還告訴李玲,一旦有辦案人員調查,她必須咬定兩點,一是諮詢公司與他無關,二是她看見自己向李某借錢,還打了借條。對胡漢成情深意重的李玲滿口答應。

胡漢成在接受調查時,因為與李某串供而顯得胸有成竹,他堅稱自己跟天中蘭德公司沒有關係,更不承認自己拿了好處費。他的同學任和生則說,這個公司確實與胡漢成無關,而李玲更是按照“學舌”來說的。

但任和生卻無意說“漏”了另外一件事,2003年,新疆三聯集團旗下的安徽皖江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高等級公路,向國開行申請16億元的貸款,公司還派曾是胡漢成同學的副經理王某來找胡幫忙,胡將任和生介紹給了對方,自己按照胡的授意,提出索要150萬元諮詢費,胡漢成拿到了100萬元。

貪官全部交代 “痴情”情婦扛到底

聽到任和生交代實情後,胡漢成崩潰了,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受賄行為。此時,情婦李玲還在為他扛著,她擔心自己的供述會對胡漢成不利,“我自己跟了胡漢成多年,他對我挺好的,他還承諾過,離婚後就會跟我結婚的。”

後來,胡漢成請檢察官轉告李玲,他已經交代了,讓她不要再為自己扛了。“我是不會把胡漢成說出去的。”李玲仍然選擇扛著,直到因包庇罪被判處緩刑。

人物評價

“比別人稍微聰明點,但也比別人自負些。”今年43歲的胡漢成在他的一份材料中這樣形容自己上國小和中學時的表現。走上仕途的胡漢成也是一帆風順,2002年,37歲的胡漢成已是國家開發銀行評審局二處副處長,他還有經濟學碩士研究生的光環,又頂著“高級工程師”職稱桂冠,是朋友圈中公認的“儒官”,也是同事們眼中一個很有前途的幹部。

不到四十歲,他已經有了同齡人沒有的很多東西,高級別的位置、巨大的貸款權、幸福的家庭、甚至是情婦,“胡漢成是為了撈錢而墮落的,其實他什麼都不缺。”承辦此案的西城檢察院檢察官張康說。胡漢成後來交代說,當時自己覺得就是缺錢。

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漢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而另一被告人任和生夥同胡漢成,利用胡漢成職務上的便利,共同索取他人財物,他們的行為均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影響惡劣。最終,法院根據胡漢成、任和生二人犯罪的事實、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判處胡漢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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