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文化局

2、研究制定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10、負責全縣有線電視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設立和節目收錄事項的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做好各類設備的更新、維護、技術檢測和廣播電視工作;管理全縣農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指導和培訓工程技術人員。

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以及省、市關於新聞宣傳、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文化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把握廣播電視宣傳的正確方向,協調與監督全縣廣播電視社會性的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統一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具有地方特色與民族特色的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全縣重大文藝活動的組織安排。
4、統一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大力發展校園文化、企業文化、家庭文化、村鎮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組織協調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推進城鄉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推動少年兒童文化事業的發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5、統一管理全縣文物事業,做好文物的發掘、徵集、保護和利用,積極發揮紀念館和文物景點的革命傳統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陣地作用。
6、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娛樂場所的管理和稽查,負責音像製品的管理和市場稽查,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和稽查,負責其他文化市場的管理和稽查。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新聞出版、著作權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縣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細則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縣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縣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出版、發行及印刷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新聞出版行業和電子出版物的管理稽查和“掃黃打非”工作。
7、統一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指導全縣各類圖書館(室)的業務建設,提高圖書利用率,推進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8、統一管理全縣電影事業,指導全縣城鄉電影的發行、放映。
9、審核並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全縣廣播電視台、站(室)的建立、撤銷;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年檢的技術監測。
10、負責全縣有線電視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設立和節目收錄事項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做好文化系統的組織人事、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12、統籌安排、合理使用省、市、縣撥給的文化專項經費,逐步加強和完善文化設施建設。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之間的工作關係;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處理信訪、提案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接待、印章保管及使用、安全保衛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工作。
人秘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上報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系統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文化科
綜合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文化市場、圖書、電影事業;指導全縣專業文藝創作和全縣企業文化、農村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的創作活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的業務建設;組織協調重大社會文化活動;開展民眾文化調查研究。
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統計報表;掌握各項經費的使用和開支標準;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物資設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文化市場管理科
統一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全縣文化經營項目的立項審批、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經營、管理、稽查人員的專業培訓;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化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指導鄉鎮文化市場的稽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出版行業管理工作,審核本地區報紙、期刊和記者站的申辦和變更,審核書報刊印刷企業和書報刊發行單位;依法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違反規定行為;組織或協調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本縣發生的著作權糾紛;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市場的“掃黃打非”工作。
事業科
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做好各類設備的更新、維護、技術檢測和廣播電視工作;管理全縣農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指導和培訓工程技術人員。
社會管理科
制定廣播電視宣傳計畫;檢查、監督縣台和各鄉鎮廣播電視站的宣傳工作;依法管理電視網路、地面衛星接收設施;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台、站的年審、年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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