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契約,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穫。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發行時機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1、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4、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6、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7、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條目相關資訊
本條目在以下條目中被提及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上市公告書 中國電信 中國證券市場 主承銷商 企業成長策略法則 企業短期行為 企業籌資戰略 企業經營績效 企業融資戰略 優先股 會計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 全能銀行 公營企業 內幕交易 淨資產倍率法 分時走勢圖 協商定價法 反收購策略 可轉換優先股 可轉換公司債券 後門融資假說啄食順序理論 商業本票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 國際股票 國際股票市場 國際股票融資 圈錢饑渴症 境外上市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 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 委託書收購安定操作寶安方式 市場時機理論 常用會計分錄大全 平價發行 戰略投資者 承銷團 報表粉飾 招股意向書 招股說明書 換手率 換股合併 換股併購收款銀行協定新股中籤率 日本股票市場 日本金融市場 普通股 有限合夥制 有面額股票 桑迪·威爾 模擬會計報表 每股收益 洗售 混合股 溢價發行 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 瑞士瑞信銀行 私人配股 稅收籌劃 競價確定法 籌資決策 結構型避稅 網上路演 美國國際數據集團 美國電力轉換公司 股東權益 股份制 股息率可調整優先股 股票上市 股票交易市場 股票價格 股票憑證 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市場 股票回購 股票期權計畫 股票過戶虛擬利益行為公司金融理論 衍生證券 證券專業服務機構 證券交易 證券分銷協定 證券發行 證券發行核准制證券承銷協定 證券法 財務欺詐 資本三原則 超額配售選擇權 配股 長期待攤費用 隱名合夥 韓國高斯達克市場 順序偏好理論 風險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