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澤晟

199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行政法學碩士學位,師從應松年、朱維究、馬懷德、張樹義等教授。現為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教授,經濟法博士研究生(師從張千帆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信息

主要研究方向

憲法學、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人權法學和環境資源管理法學。

教授課程

憲法學、行政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專題研究、比較行政法

參與的科研項目

1、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公物法研究”(2005年)。

2、與張千帆教授共同主持教育部“十五規劃”教材項目“憲法學”。

3、為應松年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行政執法的數學模型——以行政處罰為例”的主要任務承擔者。

4、參與研究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國有資產營運過程中的地方政府行為規範研究”(王章留教授主持)以及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課題“中國土地立法研究”(江平教授主持)。

5、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課題重點項目“農民工權利保護問題研究”(陶廣峰教授主持)的主要參與者。

6、江蘇省2005年研究生創新計畫項目“公物管理中的利益權衡——美國自然資源公共信託理論對我國的啟示”。

7、2003年世川良一基金項目“中國公民的人權保障”。

8、南京大學“985一期”網路課程項目“行政法學”(2000年-2002年,已經完成)。

9、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主持南京大學網路學院遠程教育課程“憲法學”的研究。

科研成果

1、《論政府採購的性質》一文獲世界華人藝術學會優秀論文獎。

2、《行政訴訟中的憲法適用問題》獲中國人民大學徵文二等獎

3、2002年憲法學年會論文《論公民基本權利的擴張》獲2004年教育部主辦、中國人民大學協辦的全國博士生論壇優秀論文獎。

4、專著《憲法學——關於人權保障與權力控制的學說》獲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2006年3月)。

5、論文《公物管理體制改革中的權力配置》獲2006年全國行政法學年會論文二等獎。

發表論文

1、肖澤晟:《論公物在中國人權保障中的作用》,《南京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3年第5期)

2、肖澤晟:《自然資源特別使用許可的規範與控制》,《浙江學刊》2006年第4期

3、肖澤晟:《住宅權行政法保護缺失分析》,《行政法學研究》2006年第1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6年第5期)

4、肖澤晟:《公務員體檢中的體格歸類與平等擔任公職權》,《行政法學研究》2005年第2期

5、肖澤晟:《創舉中的缺憾——對《行政許可法》三“亮點”的反思》,《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4年春季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5年第2期)

6、肖澤晟:《南京“三個文明”協調發展與公園、道路等公物的管理》,《南京社會科學》2005年總第210期

7、肖澤晟:《公物的範圍——兼論不宜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財產》,《行政法學研究》2003年第3期

8、肖澤晟、高琪:《論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中的幾個問題》,《行政法學研究》2002年第1期

9、肖澤晟:《BOT法律問題研究中的幾個誤區》,《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3年春季號

10、肖澤晟:《論政府採購的性質》,《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9年秋季號

11、肖澤晟:《行政裁決及其法律救濟》,《行政法學研究》1998年第3期

12、蕭澤晟、馮慧:《走出行政許可的尷尬困境》,《政法論壇》2001年第1期

13、蕭澤晟、馮慧:《從行政許可的利弊看行政許可的發展走勢》,《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1年春季號。

主要論著

1、張千帆主編、肖澤晟副主編:《憲法學》(教育部十五規劃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

2、肖澤晟著:《憲法學——關於人權保障與權力控制的學說》,科學出版社2004年9月修訂版。

3、楊解君、肖澤晟著:《行政法學》,法律出版社2000年8月版。

4、副主編:《行政許可法的理論與制度解讀》(應松年、楊解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版。

5、參編《當代中國行政法》(應松年主編,方正出版社2005年3月版)、《行政訴訟法學》(楊解君主編,法律出版社2000年8月版)、《人權法學》(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行政許可研究》等8部。

主要社會兼職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兼職律師,南京大學——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交流中心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法治研究中心比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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