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從行銷學的角度來說,“肉推”行銷是在“獸獸門”啟發下事件行銷策略的低級變種。與傳統的廣告相比,事件行銷是一種較為高端的行銷手段,需要精巧的策劃和設計,需要製造或藉助新聞事件,吸引公眾眼球,並通過媒體傳播以達到預期的宣傳目的。但隨著一些不擇手段的“先驅者”的“成功”探索,這個頗講究情境應變的行銷手法被簡化為了一個爛俗的套路:大念“脫”字訣,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賣肉吸睛。“獸獸門”尚且有炒作策略和經濟效應上的考量,而這個套路則是完全的簡單粗暴,無遮無攔,如此便有了這番挑戰公眾底線的“肉推”鬧劇。案例
2015年7月22日,北京國貿,幾十名露兩點的外國男子走上街頭,立即引起圍觀。被稱為“三里屯斯巴達勇士”。後來得知,這也是北京某甜品店的街頭“肉推”活動 。
20151月3日,在北京建外soho上演“肉推”活動,身著比基尼的模特貼著二維碼舉著廣告牌走秀,引來眾人的拍照轉發 。
2016年7月8日下午,在望京SOHO噴泉附近又現“肉推”行銷,數十名男子赤裸著上半身現身,但現身不久就被一名路過的老大爺阻止,稱這樣的舉動實在傷風敗俗。策劃此場肉推的是一家 。
原因
在注意力能夠迅速變現的網紅經濟背景下,一切商業博弈在本質上不過就是“注意力”之爭,而搶奪注意力的絕佳手法就是“敢脫、無底線”。這個只符合網紅經濟的邏輯造成了一些企業對於現實社會公德底線的錯判,他們幼稚地認為現實社會已經開放到了能夠包容“淫亂荒唐”的地步,眾目睽睽之下念起了“脫”字訣。
為何不靈
現實社會與網路空間雖然都屬於公共場合,但二者在群體結構上卻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現實社會的公共場合有著多元的人群構成,形形色色的人穿梭在街頭,有開放的青年,也有保守的老者和懵懂的孩子;而網路空間的群體結構則有著“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特點,雖然也是開放的,但卻有主觀取捨的成分,傳統的老人絕不會在直播平台里閒逛。群體結構的差異必然會造成審美取向上的不同。這就意味著在網路空間小群體中靈驗的“脫”字訣必然會觸碰到現實社會大多數民眾的審美底線,招罵招打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肉推”行銷中“脫”字訣不靈驗的另外一個原因在於現實社會的行銷難以實現注意力的迅速變現。植入式行銷、冬粉的狂熱打賞都是網紅變現的有效方式,但這些方式並不適應於現實社會的商品或服務的推銷。
影響
從搶奪注意力的角度來說,“肉推”行銷確實能夠製造社會輿論事件,收穫瘋狂地傳播速度和巨大的社會關注,但這種傳播和關注只會停留在公眾的談資或輿論場的譴責之中,不僅不會轉化為實質性的銷售,反而會嚴重損害企業形象。
因而,奉勸那些喜歡劍走偏鋒的企業,還是收起不靈驗的“脫”字訣,老老實實做好產品才是關鍵。
專家觀點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師認為,“肉推”行銷行為,涉嫌違反新《廣告法》相關規定。新《廣告法》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第九條亦規定,廣告不得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內容。
此外,曹寒冰認為,相關部門應落實備案管理制度。如有企業要舉辦促銷或行銷活動,警方應約見主辦單位負責人並簽訂責任書,“還要派人進行風險評估,配以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如果存在安全隱患,一樣不能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