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戰鬥簡介
隨著信息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廣泛套用,現代戰鬥形式已呈現出諸多變化,傳統契約戰鬥逐漸向聯合戰鬥層次發展。聯合戰鬥則是指由多個在不同作戰領域且具有獨立作戰能力的軍兵種戰術兵團,為達成局部戰爭目的,各作戰力量間以相互平等的關係,共同實施的一種自主性較強的小規模協同作戰。聯合戰鬥與以往契約戰鬥的區別:一是聯合戰鬥與契約戰鬥發展層次不同。儘管聯合戰鬥與契約戰鬥同屬戰鬥範疇,但聯合戰鬥是在契約戰鬥發展到一定階段,在武器裝備發展到較高水平,特別是信息技術大量運用於戰場後形成的一種新的戰鬥形式。二是聯合作戰與契約戰鬥的力量組合不同。契約戰鬥雖然也強調諸兵種共同參戰,但在整個作戰過程中則以某一兵種為主,其他兵種主要擔負支援配合任務,戰鬥的勝利往往以主要兵種的勝利為標誌。而聯合戰鬥不同於一般兵種內組織的戰鬥行動,也不是某一兵種與其他兵種在某一作戰階段的臨時協同行動,而是由兩個以上兵種圍繞統一的目的,進行全過程的協調作戰。參加聯合戰鬥的各兵種是並列、互不隸屬、相對獨立的平等合作關係。三是聯合戰鬥與契約戰鬥的指揮協同不同。契約戰鬥的指揮機構,通常以某一主要兵種指揮機構為主,吸納其他兵種指揮人員共同組成。在協同上,協同的組織者通常由主要兵種部隊的指揮員擔任。而聯合戰鬥通常由臨時組建的聯合指揮機構統一實施指揮,參戰的各兵種指揮機構在聯合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圍繞統一的作戰企圖,進行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繫的指揮行動,各兵種之間不構成指揮與被指揮的關係,已由過去兵種內部之間的協同為主,轉向以兵種之間的外部協調為主。
聯合戰鬥中的“冷思考”
目前,學術界對聯合戰鬥的研究可謂頗為重視,持續升溫。對此,筆者以為還是應當保持清醒的頭腦。一方面,對聯合戰鬥作為聯合作戰由戰役層次向戰術層次的延伸必須予以重視。另一方面,也要對聯合戰鬥的可能進程保持一定的審慎,避免過度的追捧和輕言而影響到我軍聯合作戰的順利發展。現有的戰爭實踐中還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聯合戰鬥。從近年來的局部戰爭實踐看,無論是美軍入侵格瑞那達、突襲利比亞還是伊拉克戰爭,雖然從聯合作戰的參戰兵力來看不少是戰術級的,但從達成的目的、指揮許可權等方面講,更多則是戰役、戰略級的,還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聯合戰鬥。如美軍突襲利比亞,雖然投入的直接作戰力量是戰術級別的,但之前的“打與不打”以及如何打的籌劃,都屬於戰略級別;伊拉克戰爭中,第3機步師在向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推進過程中,在需要空軍航空兵提供支援時,其師長並沒有直接指揮調用的權力,而是通過第5軍基本指揮所內“火力與打擊效果協調小組”來進行指揮與協調的。
時間、空間、規模等不是區分戰役戰鬥的唯一要素。在近期幾場局部戰爭中,聯合作戰表現出戰役、戰術目的出現部分重疊、作戰時間大大縮短、作戰規模不斷降低等特點。所以,在聯合作戰中,不宜僅僅根據時間、空間、規模,也不宜僅僅根據使用何種級別的武器或部隊來判定作戰行動的級別。對此,美軍就認為:“戰略級、戰役級、戰術級三個級別內的行動與某一特定的指揮級別、部隊的規模、裝備類型或軍種類型無必然聯繫。相反,應根據行動對達成戰略、戰役或戰術目標的效果或所起的作用,來確定它們是屬於戰略級、戰役級還是戰術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