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生物

耕地生物耕地生物
耕地是由自然土壤發育而成的,但並非任何土壤都可以發育成為耕地。能夠形成耕地的土地需要具備可供農作物生長、發育、成熟的自然環境。

概念

具備一定的自然條件:(1)必須有平坦的地形,或者在坡度較大的條件下,能夠修築梯田,而又不至於引起水土流失,一般超過25℃以上的陡地不宜發展成耕地;(2)必須有相當深厚的土壤,以滿足儲藏水分、養分,供作物根系生長發育之需;(3)必須有適宜的溫度和水分,以保證農作物生長發育成熟對熱量和水量的要求;(4)必須有一定的抗拒自然災害的能力;(5)必須達到在選擇種植最佳農作物後,所獲得的勞動產品收益,能夠大於勞動投入,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凡具備上述條件的土地紹過人們的勞動可以發展成為耕地。這類土地稱為耕地資源。耕地資源包括兩種類進:一是已開發利用的土地,即耕地;二是尚未開發利用的土地、即荒地。
耕地總資源:指能夠種植農作物的田地。包括當年實際耕種的熟地;新開荒且已種植的地;“沿海”、“沿湖”地區已圍墾利用三年以上的“海塗”、“湖田”;棄耕、休閒不滿三年,隨時可以復耕的地;因災害或其它因素,雖然當年內未種植農作物但仍可復耕的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附帶種植桑樹、果樹和其它林的地;年年進行耕耘種草的地。不包括:因災害或其它因素,已不能復耕的地;棄耕、休閒滿三年的地,或者雖不滿三年,但已經成為荒地的土地;不進行耕耘,淨地種植牧草已成為永久性草地的土地;專業性的園、園、園、果木苗輔林地、蘆葦地、天然草場等;以混凝土等鋪設的溫室、玻璃室,導致栽培的植物體與地面隔絕的基地。

相關資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730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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