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得

詞語解釋 【漢語拼音】xí de【英文翻譯】acquire 【詞語詞性】名詞/動詞 【基本解釋】1.漢語詞語:指學習和掌握,因學習、練習而掌握。近義詞:獲得 2.教育學名詞:指藉助學習增大反應強度,增添新的反應方式。即知識的掌握。 3.語言學名詞:指日常交際環境中通過自然的運用第一語言能力而逐步地、下意識地發展這種能力。

基本信息

教育學含義

概述

在有關學習心理的理論研究中,通常將知識的學習過程劃分為 :習得、保持、套用3個階段。習得可理解為個人的心理內容、心理過程、心理狀態或現象中"客體化的人類本質能力"的個人再生與變革。亦即,人類文化在被主體消化、積累、運用乃至創造性的發展過程中,人格的心理特性和心理構造得以發生、發展。

視角

對於如何認識習得的過程,存在兩種視角:同化論和廣義知識觀(又稱激活論)。

同化論認為習得是新舊知識相互作用,新知識轉化為個體所理解的意義的過程。

廣義知識觀認為,習得是個體獲得事實性知識,並習得對外辦事、對內調控能力的過程。

知識的分類

知識可分為陳述性、程式性和策略性三大類。

陳述性知識是指以命題和命題網路等為主要表征形式的知識。程式性知識是指以產生式(If / Then)和產生式系統為表征形式的知識。策略性知識是特殊的程式性知識,是控制自己認知加工過程的程式性知識。

理論派別

理論派別 對知識習得過程的解釋
諾曼的理論 增生 重建 融會貫通
安德森的理論 陳述性知識 知識編輯 程式化
加涅的理論 動機產生 了解 獲得 保持 回憶 概括 作業 反饋
我國主要觀點 領會 鞏固 運用

陳述性知識習得

內部條件: 原有知識準備

編碼策略

主動加工的心理傾向

外部條件:知識呈現方式

學習情境

教學目標

過程:

第一階段 領會知識: 預期和動機

新知識的感知

新知識的注意與表征

新舊知識相互作用

第二階段 鞏固: 認知結構的改組與重建

第三階段 運用: 根據需要提取信息

程式性知識習得

除了具備陳述性知識習得的條件之外,還包括:

內部條件: 具備相應的陳述性知識

已有相關的程式性知識

外部條件: 呈示正反例

教師提示

師生交流

過程:

模式習得 (分兩步)

概括:以相似方式對不同刺激作出反應

分化:增加產生式條件,縮小產生式運用範圍

操作步驟習得 即掌握規則(兩種方式)

例――規

規――例

認知策略習得

內部條件: 原有知識準備

元認知水平發展

動機水平

外部條件: 變式與練習

操作技術

過程:類同於認知技能的習得過程

語言學含義

概述

最早區分習得與學習的差別的是克拉申。一般認為,習得是指兒童不自覺地自然地掌握母語的過程和方法通過大量接觸語言在交際中掌握語言,不注重語言形式而注重意義,語言規律的掌握是無意識的,習得過程是由不自覺到自覺,是我們常說第一語言習得,即兒童母語的習得;而學習指在學校環境中,有意識地掌握第二語言的過程和方式,它注重語言形式,過程由自覺到不自覺,即我們常說第二語言學習。

基本觀點

關於母語習得有3種基本觀點:刺激-反應論(後天環境論)、先天論(先天性決定論)和認知論(先天和後天結合的觀點)。一般認知論受到更多贊同。

從先天論看來,兒童在一個特定的年齡以前一直擁有一種LAD(Language Acquired Device,語言習得機制),語言發展具有先天的生物學基礎。

喬姆斯基還認為,適宜的語言環境是個體習得語言的必要條件。

後天論認為,學生的語言發展與認知發展有密切垢的關係。認知中的語義編碼,是語言和認知之間聯繫的橋樑。語言發展為認知發展提供了概念賴以存在的符號,而思維發展的水平又決定了語言發展的水平。抽象的詞和語法的掌握又對認知的發展起著推動和加速的作用。

語言形式的獲得與語義的理解往往是在一個統一的過程中進行的。因文解道,因道悟文,反映出語言形式的學習與語義的理解及學語文與學做人之間的辨證關係。

語言的理解先於語言的生成。個體最初的言語活動是從聽懂別人說出的詞開始的。但能說出的詞卻很少,這說明理解能力的發展先於生成能力的發展。口頭語言的獲得要先於書面語言的獲得。

語言的學習是一個由易到難,由簡到繁,由淺入深的過程。學和生的學習總是從較為簡單的文字元號的識記開始。先掌握簡單的句子,然後逐漸掌握複雜的句子。隨著概括能力的發展,再掌握抽象的知識。這種趨勢說明,個體語言的發展是受認識發展制約的。

母語習得

兒童母語的習得過程大體上分5個階段

①喃語階段:又叫語前階段,6個月到1歲,牙牙學語,模仿大人的話,能聽懂一些詞和句子,能用特定的聲音來表示一定的意義。

②單詞句階段:1歲至1歲半,真正學話,一個詞、單詞話語。

③雙詞句階段:1歲半,兩個詞語在一起(一為軸心詞,一為開放詞)。

④電報句階段:2歲半左右,實詞句階段,只用實詞,不用虛詞。逐漸開始使用代詞、介詞、連詞、動詞詞尾、助動詞等。

⑤成人句階段:3歲半至5歲,初級階段基本完成。能意識到有一個規則體系,並能重複使用。開始了解並掌握語言的社會功能。

第二語言習得

第二語言學習是指人們在獲得第一語言以後,學習其它語言,一般是指在學校或其它教學機構中,在教師的指導下,按一定的教學計畫和課本進行的正規學習。

對第二語言學習過程的研究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研究,它只有三、四十年的歷史,總的看來還不如對第一語言學習的研究完善。主要理論有對比分析法、中介語理論和偏誤分析和克拉申的習得假說。

習得語言流程圖

Gass(1988)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描繪了人腦認知機制習得語言的流程圖。Gass將語言輸入區分為被注意的語言輸入(noticedmput)和被理解的語言輸入(comprehendedinput)。她認為,被注意的語言輸入是語言習得的第一階段,由語言輸入中能引起學習者注意的特徵以及學習者目前的二語知識組成,不是所有已被注意的語言輸入都能被學習者理解。同樣,不是所有已被理解的語言輸入都被學習者大腦吸收。Gass認為在目標語輸入和學習者規則內化的過程中存在一個語言攝人(intake)的過程。被學習者吸收的語言輸入只有被整合後,這些語言輸入才會成為學習者隱性知識的一部分。另外,Gass還認為,有些語言輸入如果經過處理後還未能融人中介語系統,則會以二語項目和規則明顯的表征被儲存起來,成為顯性知識。顯性知識可通過監控促進語言輸出,可促使語言吸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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