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義和團運動”已成歷史雲煙,功過自待史家評說。其本能性的愛國主義和抗禦外侮精神值得緬懷,但夾雜其間的排外、盲動、激進和暴戾之氣,似乎成為當今中國底層抗爭運動的“隱性基因”,在一些群體性事件中時隱時現,成為我們公民人格走向健全的長久痼疾。義和團當年是受慈禧太后的利用,高喊扶清滅洋,以殺洋鬼子和殺賣國賊為由,殘暴的殺害了很多傳教士和無辜的基督徒,還曾經一度出現了叫人頭落地,萬民歡騰這種愚蠢的局面。具有諷刺的是八國聯軍一到,這些義和團就馬上脫紅衣,做鳥獸散,還有的人插個白旗表示自己是某某國的良民,以求自保,讓歷史留下了不少笑柄。在今天的中國,就必須警惕這種義和團的心態。特徵
“義和團心態”,眾像百生百態,難以準確描繪。概而括之,可以歸納為四。
單向歸因
事件發生的起因及責任分擔,人們往往把“罪過”全部歸因、歸責於“對方”或“敵方”,自己絲毫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是典型的“單向性歸因”,在沒有反思己過、完全歸罪於對方的情況下,當事者似乎占據了道德制高點,可以完全抹黑、有罪推定甚至妖魔化對手。這在醫患矛盾、投資失敗等事故責任的劃分中常可看到。這就為其後發生的過激極端行為,提供了認識論依據。極化思維
由於占據了自己設定的道德制高點,當事者更是“正義滿腔、豪情萬丈”,在所謂“道德豪情”的刺激下,往往不顧後果,不計成本,極力“置對手於死地”而後快。“寧可神州不長草,也要收復釣魚島”,就是這種“義和團心態”在國事中的反映。“兩極思維”撕扯下的“正義方”,在非黑即白的推演中,任何極端、暴戾行為似乎有了道義依據,理性審慎、程式合法等法治思維淹沒絕跡、無由生髮。
盲目盲從
群體性事件之所以能夠衍化為民眾性狂潮,原因就在於底層民眾的從眾心理:當事者可能因自己利益而遮蔽理性智慧,旁觀者則可能因日常積怨而藉機泄憤,加上別有動機者的挑撥聚合,一樁看似偶然的醫患糾紛或城管事件,就可能在極短時間內掀起社會性抗議巨浪。法治意識淡薄的傳統遺續、法不責眾的民眾從眾心態,自身利益時常受“擠壓”的社會生存環境,更使基層民眾盲目盲從的心態“如火澆油”。
暴戾暴力
有了“單向歸因”的對方罪過,有了“極化思維”的道德激憤,藉助於盲目盲從者的推波助瀾,似乎必然導致群體性事件中“暴戾暴力”現象的觸目驚心。群體性狂潮中的暴力傾向,往往能使平日裡的膽怯者抱團激勵,積怨陳久者公開泄憤,零散的軟弱個體,藉助於民眾性的“暴戾行為”,似乎感受到了自身的力量和存在感。醫患事件中暴力致死現象每每令人錐心痛之,“暴戾之氣”若充盈瀰漫社會,難免會擠壓社會的公共安全空間,嚴重阻礙法治社會的建構和成熟。
應對
“義和團”所謂的“降神附體,刀槍不入”已成為歷史笑料,當今中國早已走上了依法治國的康莊大道。化解矛盾和衝突於基層和萌芽,在紮實推進的民主法治軌道上,繁榮理性、寬容、平等、法治的文化氛圍,這才是消除“義和團心態”萌生的社會土壤,構建民主和諧社會的長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