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教學法

美術教學法

美術教學法,英文名稱為:teaching method of painting。它是研究美術教學的原理及其方法,是分科教學法之一。

基本信息

研究美術教學的原理及其方法,是分科教學法之一。它的研究對象,包括美術教學的目的和任務、教學內容、教和學的方式、方法等。它以美術專業系統的知識、技能為基礎,研究美術教學理論、探索其教學規律,用以指導教學實踐,提高教學質量。

美術亦稱“造型藝術”或“視覺藝術”。通常指繪畫、雕塑、工藝美術、建築藝術等。在古代,中國和歐洲對繪畫都有不少論述。特別是文藝復興時期,歐洲的一些著名畫家提出了寫實主義的繪畫法則後,這一法則對圖畫教學所起的支配作用,達四、五百年之久。他們提出了圖畫教學的一般任務,即發展學生的感官,助長學生的觀察力,使學生認識事物等,這些主張為圖畫教學開拓了道路。後來的一些學校大都開始設立圖畫課。到了20世紀初,才出現了美術課的名稱。

中國清朝末年開始建立新式學堂。1904年 1月13日頒布的《奏定學堂章程》中,即明確規定在國小和中學均設圖畫課。在初級師範學堂的圖畫課中應講“教圖畫之次序法則”。優級師範學堂設各科教授法課。其中包括圖畫教授法。1906年,兩江優級師範首先創建了圖畫手工科,開始設有圖畫、手工、音樂等 3科教授法。中華民國時期,1923年頒布《新學制》,將教授法改稱教學法,體現了教學合一的精神。1948年中、國小圖畫,一律改稱美術。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6年,復稱圖畫。1979年重又改為美術;同時也發展了美術教學法。

美術教學法大體上可分為:①學校美術教學法,如國小美術教學法、中學美術教學法等。②分類美術教學法,如繪畫教學法、雕塑教學法等。③美術專題教學法,如美術鑑賞教學法、美術創作教學法等。

美術教學法美術教學法

美術教學法的研究。目前尚限於普通學校美術教學的研究,其主要內容可分為兩個部分:①總論。包括:a.緒論,本學科的性質、系統、研究對象等。b.學校美術教育發展概況。c.美術教學的目的和任務,如使學生初步掌握美術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對學生進行審美教育與德育,促進學生智力和才能的發展。d.美術教學的基本原則,如掌握審美原則;眼、腦、手協調並練原則;美術創造性原則等。e.美術課的組織形式和教學工作的基本環節以及組織課外美術活動的意義等。②分論。根據總論部分的基本原理,分別論述欣(鑒)賞教學方法(包括自然美、社會美、藝術美、建築美等),繪畫教學方法(包括臨摹、寫生、創作等),工藝美術及雕塑教學方法(包括圖案、工藝美術、雕塑等)。

1981年以來,中國已陸續有了從幼稚園到中等師範一整套的美術教材(美術試用課本),高等師範院校的美術系科,近兩年也有大幅度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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