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建國時期政治思想
正文
18世紀北美殖民地人民擺脫英國統治、爭取獨立、建立美利堅合眾國期間形成的政治觀點與政治學說。發展歷史 具有資產階級革命性質的美國獨立戰爭爆發於1775年,這是北美殖民地內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在北美人民獲勝的形勢下,1783年英國正式承認美國獨立。1787年美國制憲會議召開,結束了原來的邦聯形式,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確立了美國的政治體制。
建國時期美國政治思想的發展經歷了兩個階段。①獨立前,以美國是否與英國分離為主要內容。以大地主階級和部分大資產階級為代表的保守勢力,在抗英鬥爭中懼怕人民革命,主張以協商方式解決殖民地與宗主國的矛盾。中小資產階級主張與英國分離,用武裝鬥爭爭取獨立。②獨立後,立憲內容成為主題。以制憲會議倡導者自居的“聯邦派”在制憲過程中主張加強中央集權,推崇君主制,反對共和制。後雖迫於形勢,同意建立共和國,但仍竭力主張擴大行政權力,限制國會權力,使憲法確立的共和制帶有君主制色彩。民主勢力在政治上堅決反對君主制傾向,要求憲法體現民主權利,實現國家制度民主化。美國建國時期的政治思想正是在抗英和制憲的鬥爭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主要政治思想 美國政治思想是建立在歐洲資產階級理論之上的。主要吸收了歐洲新教的觀點和T.霍布斯、J.洛克、孟德斯鳩、J.-J.盧梭等人的學說。 獨立戰爭爆發時,英、法等國早已確立的政治理論和原則成為北美殖民地人民進行革命、組建政府的現成思想武器。T.潘恩在《常識》(1776)、《論政府基本原則》、《人權論》(1791)等政論著作中,宣傳洛克、盧梭等人的天賦人權和人民革命思想,對封建等級制、君主制進行了堅決批判,號召美國人民開展武裝鬥爭,建立民主共和國。T.傑斐遜將歐洲自由民主思想中的人權、自由、平等、人民主權等寫進了《獨立宣言》。A.漢密爾頓等提出了一系列分權制衡的理論方針,發展了歐洲的分權思想(見分權學說)。
美國政治思想很少抽象的理論論證,而是將歐洲的學說與美國實際結合,比英、法等國的政治理論更具有現實性和求實精神。傑斐遜、潘恩等人主張將“人人生而平等”作為憲法的基本原則。他們適應美國人民開拓土地、發展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需要,把機會均等作為平等理論的重要內容,主張人人都有追求自由與幸福的平等權利。這種機會均等思想意味著每個人在同等的環境與同等條件下,都有挖掘內在潛力、實現自我利益與價值的平等機會。傑斐遜等人還繼承發展了北美大陸的自治傳統,把依據法律的層層自治作為民主理論的重要內容,提出任何個人和團體都可以憑藉其意志行使自治權利,主張實行個人自治、地方自治、民族自決,實現人民主權和三權分立,從而提出了資產階級民主制的一種新模式。 影響 美國建國時期的政治思想,特別是其中有關分權與制衡的主張,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對西方各國憲法和政治制度產生了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