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處級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 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 各縣市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

縣處級副職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各司局下屬副副職,副調研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各縣市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
以上職位級別不包含軍隊。
還不含國有和地方企業單位,中央直屬、省屬、市屬高校、重點中學,中央直屬、省屬、市屬科研院所,醫院,因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級別,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注*:
行政級別原則上與黨內職務無關,但是地方官員同時任上一級黨委常委的,級別按上一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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