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適用
級別劃分
國家級正職(一級公職):
中共中央總書記,
國家主席
中央軍委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國務院總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級副職(二級公職):
國家副主席,
中央軍委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候補委員,
中央紀委書記,
中央書記處書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務院副總理,
國務委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省部級正職(三級公職):
(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席等、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部長等)
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
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
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黨組)正職領導人(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特殊規定的副職),
各人民團體(黨組)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如江蘇省省長、北京市市長)
(特殊規定的副職),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四川省軍區司令員、18集團軍長)
省部級副職(四級公職):
(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席、
省人大常委等;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副部長等,還有一些行政
級別是正廳但是必須要副部級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
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任。)
中共中央紀委常委;
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
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副職領導人
(黨組成員)(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和副部級機關(黨組)正職
(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各人民團體(黨組)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
(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的副職領導人(如安徽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
省紀委書記,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的正職領導人(如南京市市長)
(特殊規定的副職),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副部級高校黨政正職。部隊副軍職幹部(如上海警備司令部副司令、31集團軍副長)
廳局(地)正職(五級公職):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重慶市財政局局長),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的副職領導人(如寧波市副市長),紀委書記,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的正職(如蘇州市市長),國有副部級企業的副職和正廳級企業正職領導,省署高校黨政正職。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註:以上為高級公職人員
廳局(地)副職(六級公職):
(地級市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
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
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
如市政法委,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
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
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
(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
(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
副廳級正職(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長、江寧區區長);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下屬機關正職,
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副職(如蘇州市副市長);
紀委書記,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
省署高校黨政副職,大專正職;
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縣處級正職(七級公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
(區)縣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
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主任等)
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
(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
(如廣東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機關副職
(如瀋陽市衛生局副局長、浦口區副區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單位正職(如揚州市勞動局局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的正職(如濱海縣縣長),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正職,省署高校院系處室領導,重點中學正職;
部隊正團職幹部(如105團政委)
縣處級副職(八級公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區)副縣長、
(區)縣人大、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
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
(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
(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
(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的副職(如崑山市副市長),
紀委書記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副職;
副縣級企業正職;
市屬中學正職;
部隊副團職幹部(如105團參謀長)
鄉科級正職(九級公職):
(包括鄉、鎮、辦事處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局長等)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單位正職,各鄉鎮黨委,政府正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正職,縣屬重點中學正職。
鄉科級副職(十級公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
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的下屬單位副職,各鄉鎮黨委,政府正副職,
國有正科級企業的副職。
(十一級公職),
鄉科級在下,就是所股級(十一級公職),是中國行政當中最小的,
一般是鄉裡邊財政所、派出所之類的。
一般情況下,幹部的職務和級別是相對應的,比如某縣的正縣長就是縣處級。
但也有例外,某縣正縣長的職務是縣長,但他可能是副市級。
總之,幹部的級別和職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十條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
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
設定與其級別相對應的銜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