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決

解釋: 1.對死刑犯人暫緩處決。 至秋審時由刑部會同九卿詳核分擬,請旨裁決。

緩決
拼音:
解釋:1.對死刑犯人暫緩處決。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歲審擬,分為情實�p緩決�p可矜�p可疑諸項,報部。至秋審時由刑部會同九卿詳核分擬,請旨裁決。見《清史稿.刑法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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