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緩和坡段【transitional gradient】指的是在縱坡長度達到坡長限制時,按規定設定的較小縱坡路段。緩和坡段的縱坡應不大於3%,其長度應符合縱坡長度的規定。
凡小於理想的最大縱坡i1的坡度均屬緩坡。在縱斷面設計中,當陡坡的長度達到限制坡長時,應安排一段緩坡,用以恢復在陡坡上降低的速度。同時,從下坡安全考慮,緩坡也是需要的。在緩坡上汽車將以加速行駛,理論上緩坡的長度應適應這個加速過程的需要,但實際設計中很難滿足這個要求。
除計算行車速度為40km/h及其以下時,理想的最大縱坡i1都未超過3%,根據實際觀測試驗,《標準》規定緩和坡段的縱坡應不大於3%,其長度應不小於最短坡長。
緩和坡段:縱坡值:不應大於3%
長度:不小於最小坡長要求
線形:宜採用直線。在地形困難路段可採用曲線;
註:曲線半徑較小時,緩和坡段長度應增加。
回頭曲線段不能作為緩和坡段。
一般規定
緩和坡段的具體位置應結合縱向地形起伏情況,儘量減少填挖方工程數量,同時應考慮路線的平面線形要素。在一般情況下,緩和坡段宜設定在平面的直線或較大半徑的平曲線上,以便充分發揮緩和坡段的作用,提高整條道路的使用質量。在必須設定緩和坡段而地形又困難地段,可以將緩和坡段設於半在比較小的平曲線上,但應適當增加緩和坡段的長度,以使緩和坡段端部的豎曲線位於該小半徑平曲線之外。這種要求對提高行駛質量、保證行車安全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