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實體

經營實體通常是指實體經濟,公司或經濟組織、個人以經營為目的從事製造、加工、運輸等業務且可持續經營的經濟實體統稱為經營實體。

概況

一般可分為法人經營實體和非法人經營實體。具體是指獨立或不完全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擁有一定自留資金,實行獨立或不完全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能同其它經濟組織建立經濟聯繫和鑒訂經濟契約、是傳統經濟社會的主要經濟行為方式。
就經營實體的特徵而言,[span]一般指要有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3.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4.有開展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和人員。5.有符合規定的經營範圍。 6.有相應的財產核算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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