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協作區

中國特有

促進有關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經濟協作的經濟區域形式。

經濟協作區經濟協作區

六大經濟協作區

在20世紀60年代全國劃分為: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華東(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西南(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

經濟協作區經濟協作區

沒有在內

台灣省及香港澳門未包括在內。

經濟協作區經濟協作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