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德縣公安局

綏德縣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一定的政策和國家有關公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

(二)依法維護全縣的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三)維護全縣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縣的特行進行管理。

(七)負責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八)管理戶政和外國人在綏德境內的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宜。

(九)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負責對各類犯罪分子及嫌疑分子執行拘留、搜查、逮捕、看守、預審工作。

(十一)負責特定人員重大活動、重要場所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指導和監督縣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民警的教育、培訓、管理、考核、獎懲等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訊等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3.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文物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4.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爆炸危險物品監管等工作;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和校園周邊及田野文物保護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全縣經濟文化保衛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5.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維護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負責“110”接警、處警工作,為公民提供救助服務;積極配合縣局做好應付暴力性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工作。

6.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7.禁毒大隊(加掛綏德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與毒品有關的各種案件,及吸販毒人員的查處工作;開展禁毒宣傳和法律諮詢;剷除毒害賴以生存的土壤。

8.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對經濟犯罪的偵查工作。

9.政工科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10.法制室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11.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12.紀檢監察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處理全局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接待民眾來信來訪的紀檢事件工作。

派出機構

1.城關派出所、千獅橋派出所、義合鎮派出所、四十里舖派出所、辛店派出所、崔家灣派出所、吉鎮派出所、田莊派出所、張家砭派出所、棗林坪派出所、中角派出所、白家鹼派出所、定仙焉派出所、滿堂川派出所。

負責轄區各項業務、隊伍建設;掌握轄區社會治安情況,預防違法犯罪活動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維護轄區內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負責轄區內特行、危險物品的管理;負責戶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工作;指導轄區內民眾性防範組織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暫住、重點等人口的管理;查處轄區內治安案件,保護刑事案件現場,協助破案。

2.看守所(加掛拘留所牌子)

負責對被關押人員看守工作,保證看守所安全;負責被關押人員的教育、管理、生活工作;密切配合刑偵、治安以及檢、法兩院等單位做好對被關押人員的訊問、審判工作。

人員編制

綏德縣公安局政法專項編制237名(其中公安局196名,交警大隊41名),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3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