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種類
對集團企業內各法人(或關聯企業)逐一進行授信
將集團企業(或關聯企業)整體視為單一法人進行統一授信,統一識別評判、管理控制集團企業(或關聯企業)的整體風險。對該集團內各個法人(或關聯企業)不再單獨設定統一授信額度。
內容
根據《商業銀行實行統一授信制度指引》統一授信的內容包括:貸款,貿易融資,貼現,承兌,信用證,保函、擔保等表外信用發放形式的本外幣。
資料提供
申請人(或擔保人)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貸款卡號、稅務登記證、資質等級證書等證件的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
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及近期的財務報告,對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及近期的財務報告;
公司章程》和有權機構同意申請授權的有效證明檔案(原件);
其他所需材料。
申請程式
企業提供書面申請;
銀行進行內部審批;
銀行內部審核通過後,銀企雙方簽訂《銀行統一授信協定書》;
辦理相關授信業務。
期限及收費標準
統一授信業務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統一授信業務各項收費均按商業銀行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執行。
統一授信(worldwide Cr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