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形成於20世紀40年代,代表人物是法國人類學家C.列維-史特勞斯,影響較小的還有英國的E.R.利奇等。代表作有列維-史特勞斯的《結構人類學》(2卷,1958、1973) 。列維-史特勞斯於1945年首倡把結構語言學中的音位分析法套用於人類學的研究。從此,結構主義風行於西方各國,到70年代初,其影響超出了文化人類學、民族學和社會學領域,深入到哲學、史學、心理學和文學批評等學科。結構主義人類學的基本方法是通過建立模式來理解社會結構的全過程。它主張從紛繁博雜的社會現象中找出秩序,即社會的無意識結構;它們不能從現實社會中直接被觀察到,而要人類學家通過建立概念化的模式方可認識。在列維-史特勞斯看來,可感知的社會文化現象只是諸多文化要素所能組合構成的無數種可能性之一,恰如我們聽到的語言只是諸多音素所能組合構成的無數可能性之一一樣。對社會文化的深刻了解和對本質的認識,只能靠結構分析。就像找出某種語言的語音所須遵循的語法規則一樣,找出社會文化要素組合的可能規則,這些規則就是社會文化的結構。列維-史特勞斯認為,雖然人們沒有意識到結構的存在,但他們的全部活動和意識的全部形式,卻服從於統一的嚴格邏輯,如同說話時意識不到語法的存在卻遵循著語法一樣。這種邏輯的最初級和最常見的形式是二元對立的傾向,即根據兩種對立的東西來思考問題或認識事物,如上與下、天與地、陰與陽、男與女等;然後根據第三種概念調和這種對立的傾向,如交通信號中的黃色燈光。二元對立是人類從其心智認識、組織和利用現實世界的基本方式,也是辨析各種社會文化中的深層結構的出發點。這樣分析得來的結構模式,與其他社會學家用來表示社會體系運作機制的社會結構概念是有區別的。
列維-史特勞斯把結構分析方法套用於親屬關係和神話研究領域,提出了一些令人矚目的新觀點。但由於對結構進行認知的概念化模式來自於認知主體的頭腦,所以它沒有可檢驗性,只能被認為是難能可貴的智力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