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生產要素的全部收入中減去這一部分並不會影響要素的供給,我們將這一部分要素收入叫做“經濟租金”。
簡介
可以將租金看成是這樣一種要素收入:其數量的減少不會引起要素供給量的減少。有許多要素的收入儘管從整體上看不同於租金,但其收入的一部分卻可能類似於租金,亦即如果從該要素的全部收入中減去這一部分並不會影響要素的供給。我們將這一部分要素收入叫做“純經濟租金”,又叫經濟剩餘。總之,純經濟租金是要素收入(或價格)的一個部分,該部分並非為獲得該要素於當前使用中所必須,它代表著要素收入中超過其在其它場所所可能得到的收入部分。簡言之,純經濟租金等於要素收入與其機會成本之差。
無論在開發中國家還是在已開發國家,純經濟租金和尋租行為都是普遍存在的,因為只要政府對市場進行干預從而影響資源配置,都會產生經濟租金,有經濟租金存在,就會有尋租行為(Rent-seekingactivities)發生。尋租經濟學就是研究非生產性競爭活動為主的經濟學,研究那種維護既得利益或對既有利益進行再分配的非生產性活動。
可尋之“租”的含義與產生
這裡的“租”在經濟學裡稱作“經濟租金”,要弄清其含義,得從地租談起。地租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土地的稀缺性,其供給是固定的。地租是土地供給固定時的土地服務價格。由於某些其它資源在某些情況下供給也是固定的,故而這些資源也有其相應的服務價格——這種一般資源的服務價格稱作“租金”,亦即地租是所考慮的資源為土地時的租金,而租金是一般化了的地租。
又有許多要素的全部收入中有這樣的一部分,即使減去它也不會影響該要素的供給量,這樣的一部分即稱作“純經濟租金”。經濟租金等於要素收入與其機會成本之差。租金是經濟租金的特例,後者是一個更一般的概念。這樣,地租租金經濟租金概念組意義是逐漸一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