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經濟租或純經濟租,這一概念用於從土地得到的收人。土地的總供給是固定的(對此需略作修正),而給土地所有者的報酬就是地租。這一概念經常推廣到付給各種供給不變的生產要素的報酬,即,任何具有完全無彈性或垂直的供給曲線的投入。
定義
關於一般意義上的租,目前總的趨勢是把它看成是由於不同體制、權力和組織設定而獲得的"超額利潤"。經濟租是指基於經濟權力而產生的租。
經濟權力主要表現為技術創新、承擔風險、自然壟斷、加強經營管理等。有些由政府特許的不屬於自然壟斷的壟斷其行為已表現為某種政治權力在經濟上的體現,所以其獲得的超額利潤應屬政治租的範疇。經濟租在量上表現為經濟權力行為主體依據經濟權力獲取的超過社會平均收益水平的利潤。
經濟租的主要來源有:⑴創新的超額利潤。
⑵承擔風險的超額利潤。
⑶壟斷的超額利潤。
經濟租的消散主要靠兩條途徑。
⑴競爭。在自由競爭條件下,租的存在必然吸引該要素由其他產業流入有租的產業,增加該產業的產出,壓低產品價格。在規模經濟效益不遞增的前提下,要素的自由流動最終使要素在該產業中的收入和在其他產業中的收入一致起來,從而達到均衡。所以,按照經典的總體均衡理論,只要市場是自由競爭的,要素在各產業之間的流動不受阻礙,任何要素在任何產業中的經濟租都不可能長久穩定的存在。
⑵社會再分配。自由競爭也不是萬能的,尤其當經濟租的分配在長期內保持不平衡時,採取適當的巨觀調控是非常必要的。
經濟租的存在雖然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但總體上是利大弊小。它構成了社會經濟運行的動力,將不斷地推動創新,從而推動社會的向前發展。
事例
例如,一塊土地可能被所有者以每年30000美元租給一家商業建立工廠或者以每年20000美元租給一個農民放牛。在所有者把土地租給企業建立工廠的情況下,租金是30000美元,但是經濟租是10000美元,即30000美元減去土地次優使用時的20000美元。
一個足球運動員每年掙得3000000美元。做台人員他可能得到25000美元。在這種情況下,他得到的經濟租是275000美元,這是非常高的。
因為幾乎所有的資源都有可以選擇的用途,在社會資源分配中,經濟租的概念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性因素。例如,就資本設備來說,貨車可以用來運輸新鮮水果,但是它的次優用途可能是運送裝有小雞的柳條箱。就自然資源來說,木材可以用來加工家具,它的次優用途可能作為家庭燃料。
頂尖運動員可能獲得很高的經濟租。麥可喬丹作為一個籃球運動員所掙得的收入和他從事其他職業可能獲得的收入之間的差額很可能是非常大的。
所以,經濟租=要素收入-機會成本(次優用途上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