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紀律

納稅紀律

納稅紀律是要樹立依法納稅意識,認真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切實加強和落實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和扣繳工作;要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納稅制度,進一步暢通納稅渠道,從規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征繳工作入手,推動全縣各行業的個稅申報征繳工作的有序開展。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幹部民眾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規範全縣個人所得稅繳納工作,昨天下午,我縣召開了個人所得稅工作會,安排部署了全縣個人所得稅工作。
縣委副書記、縣長范毅指出,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對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地方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與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是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鎮、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必須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依法申報和扣繳個人所得稅的重要性,帶頭依法納稅。
范毅要求,各鎮、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嚴肅納稅紀律,樹立依法納稅意識,認真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切實加強和落實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和扣繳工作;要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納稅制度,進一步暢通納稅渠道,從規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征繳工作入手,推動全縣各行業的個稅申報征繳工作的有序開展。
縣委副書記劉鴻對全縣個人所得稅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縣委常委、副縣長楊東升主持會議
縣地稅局相關負責人通報了我縣個人所得稅征管情況。
據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於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向縣地稅局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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