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目前廣東省共有2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地級及以上城市數量排名全國第一,這導致廣東地級城市過多和規模過小,各地級市中心城市經濟實力與所轄區域嚴重不匹配,普遍出現“小馬拉大車”和“大馬拉小車”問題。
致公黨廣東省委將在今年省兩會期間提交集體提案,建議最佳化廣東行政區劃設定。湛江、茂名未來均以石油化工為主業,兩市合併建立 粵西市,陽江分拆,吸收陽江部分管轄縣市。
資料
現狀:廣東地級市太多 城市規模小
提案介紹,目前廣東省共有2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地級及以上城市數量排名全國第一。不過,與江蘇的13個地級市、浙江的11個地級市和山東的17個地級市相比,廣東的地級市數量偏多。
根據2011年廣東經濟數據和人口數據,平均每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常住人口和經濟總量(GDP)計算起來並不低,平均每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經濟總量為2630億元、常住人口為500萬人。但需要指出的是,不管經濟總量還是常住人口數量,廣州、深圳、佛山、東莞4個城市占了較大比重。如果扣除這4個市,剩餘17個地級城市,平均每個城市常住人口、經濟總量相對較低,每個城市經濟總量為1196.825億元,每個城市常住人口為390.267萬人
提案指出,導致廣東地級城市過多和規模過小原因,主要在於20世紀80、90年代短時間批量設定地級市造成的。
問題:“小馬拉大車”和“大馬拉小車”
提案指出,與東部沿海省份相比,廣東現行行政區劃問題尤其明顯,各地級市中心城市經濟實力與所轄區域嚴重不匹配,普遍出現“小馬拉大車”和“大馬拉小車”問題。
所謂“小馬拉大車”是指粵東西北部分地級市中心城市缺乏相應的經濟實力,無力發揮應有的輻射作用和拉動作用;“大馬拉小車”主要表現在珠三角中心城市(如深圳),由於所轄區域面積過小,不能充分發揮其經濟中心城市功能。這種區劃設定的不合理狀況,既不利於城鄉協調發展,也加劇了廣東區域發展不平衡。
提案說,在30年的改革開放進程中,粵東西北部分地級市條件環境不差,但發展始終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有兩點:第一,在地方上已形成盤根錯節的利益格局;第二,區域性文化、體制因素阻礙了改革發展於是,行政區劃最佳化是一個可行的切入點,以此為契機推動新一輪的廣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粵東西北發展潛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