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

主辦單位: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承辦單位:福建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福建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福建省委員會、福州市人民政府

展會信息

展會名稱:第十三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簡稱:海交會)
主辦單位: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福建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福建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福建省委員會、福州市人民政府
支持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舉辦時間:2011年5月18日
舉辦地點:福州市海峽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概況

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簡稱“海交會”,是由國台辦、中國貿促會、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商務部作為支持單位的海峽兩岸合作規模最大的經貿展覽會之一。海交會前生是創辦於1994年的“中國(福州)國際招商月”,從1999起更名為海交會,每年5月18至22日在福州市舉行,至今已成功舉辦了十一屆,內容涵蓋兩岸合作、區域協作、商品交易、項目招商、經貿研討、文化交流等方面,是海峽兩岸經貿交流的重要平台和對台經貿政策先行先試的重要視窗。
海交會是海峽兩岸交流和對台經貿政策先行先試的重要平台,歷史上曾創造了諸多“第一”:2001年海交會簽訂了具有歷史意義的“兩馬協定”,率先形成“兩馬先行”的格局;2002年海交會簽訂了向馬祖島供水協定,實現了大陸首次向台灣地區供水;2005年海交會實現了台灣農產品(25種時鮮水果)首次零關稅直航大陸;2006年海交會率先擴大台灣農產品準入及零關稅種類和範圍(增加11種蔬菜、8種水產品),並率先實施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辦個體工商戶;2007年海交會率先啟動了福建沿海與澎湖地區貨運直航,台灣台中六縣市首次由地方政府組團參展參會;2008年海交會福州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簽署了加強交流合作共同聲明,這是海峽兩岸地方政府簽署的第一份協定,同時,參展的台灣縣市首次基本覆蓋台灣全島(除花蓮、台東兩縣);2009年海交會推出了“兩岸郵件總包直封關係啟動儀式”。
海交會也是福建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全省每年一南一北兩大招商活動之一(南為廈門“9.8”投洽會)。每屆海交會均簽訂一大批外商投資項目,契約項目的審批率在45%—60%之間,約占福州市每年新批契約外資金額的35%—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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