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事務所

會計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AccountingFirms)是指依法獨立承擔註冊會計師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是由有一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的會計師(如中國的註冊會計師、美國的執業會計師、英國的特許會計師、日本的公認會計士等)組成的、受當事人委託承辦有關審計、會計、諮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組織。中國對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根據有關部門頒布的《關於註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實行許可證管理的暫行規定》,註冊會計師必須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方可從事對公開發行和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淨資產驗證、諮詢服務等證券相關業務。

基本信息

如果要在當地成立會計師事務所,建議諮詢當地的註冊會計師協會,和財政局。因為一般來說這兩個是你的主管機關;

請成立會計師事務所應辦理如下手續:
1.申請成立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籌組單位向主管財政機關提出報告,申明成立理由,以及機構名稱、組織、辦事地點、業務範圍、註冊資金等,並附送組織章程草案和擔任註冊會計師人員的申請註冊材料。

2.成立屬於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的會計師事務所,須報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批准,並報財政部備案;成立不屬於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的會計事務所,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3.主管財政機關收到成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後,應於2個月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對於批准成立的,應當發給批准證書,井同時對符合擔任會計師條件的人員批准註冊。

4.主管財政廳(局,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的,應徵得分支機構所在地區省(區、市)財政廳(局)同意並報財政部備案;批准成立分支機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持批准檔案和分支機構負責人、註冊會計師名單等,於批准後:個月內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省級財政機關及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會計師事務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機構聯合,應報經參,”聯合各會計師事務所的主管財政機關同意,並報財政部備案;如果聯合後改變名稱和成立總管機構,應報財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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