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昭和鍾銘

《秦昭和鍾銘》,曰:“秦公曰:丕顯朕皇祖,受天命奄有下國,十有二公。”按《史記·秦本紀》自非子邑秦而秦仲始為大夫,卒,莊公立,卒,襄公、文公、寧公、出公、武公、德公、宣公、成公、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相次立。太史公於《本紀》雲襄公始列為諸侯,於《諸侯年表》則以秦仲為始。今據《年表》始秦仲,則至康公為十二公,此鍾為共公時作也。據《本紀》自襄公始,則至桓公為十二公,而銘鍾者當為景公也。

《秦昭和鍾銘》,曰:“秦公曰:丕顯朕皇祖,受天命奄有下國,十有二

公。”按《史記·秦本紀》自非子邑秦而秦仲始為大夫,卒,莊公立,卒,襄公、

文公、寧公、出公、武公、德公、宣公、成公、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

相次立。太史公於《本紀》雲襄公始列為諸侯,於《諸侯年表》則以秦仲為始。

今據《年表》始秦仲,則至康公為十二公,此鍾為共公時作也。據《本紀》自襄

公始,則至桓公為十二公,而銘鍾者當為景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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