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戰國後期,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鐵兵器即已登上歷史舞台,中原各主要諸侯國的部隊已較多地使用鐵戟、鐵矛、鐵刀、鐵劍、鐵杖、鐵甲、鐵匕首等新式武器裝備,開始逐漸取代青銅武器。當時相比之下,秦軍的鐵兵器則遠不如關東各國發達。統一之後,既繳獲丁關東大量鐵兵器,又接收了中原冶鐵技術,因而加快了向鐵兵器的過渡。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就在完成統一六國的當年,秦始皇下了一道銷毀兵器的命令,“收天下之兵,聚之鹹陽,銷以為鍾,金人十二,重各乾石”。這是我國歷史上大規模銷毀武器的空前記錄。這次銷毀的都是銅兵器。為什麼要把這么多的青銅兵器銷毀呢?其直接目的就是禁止民間私藏武器,防止人民和六國殘餘勢力起來造反,同時也表明,已有較多的鐵制武器裝備部隊,所以才有可能把多餘的銅製兵器銷毀。但是,從青銅武器向鐵兵器過渡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這個過程在秦代僅僅是加速,而不是完成。因此,秦軍武器裝備顯示了新舊結合、新舊交替的歷史持點,並表現在下述三個方面:
1、裝備有大量先進的遠射武器。秦始皇陵兵馬俑的出土情況表明,不論步兵、騎兵或車兵,都裝備有大量的弓、弩、箭。規模宏大的一號俑坑,每個步兵都“背負矢箙,手持弓努”;二號俑坑還專門有一個弩兵佇列。騎兵的武器不是刀、劍、矛,而是“一手牽馬疆,一手作提弓狀”,“配備的都是弓箭”。戰車上的甲士,既持子、戈,同時“亦備有弓箭”。這些情況說明,弓、弩、箭是秦軍最主要的武器之一。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的弓弩分大小兩種,小者射程為150米,大者可達900米,比戰國時著名的韓弩六百步抑或過之。大等的弓乾長176.1厘米,徑4.5厘米,弦長140厘米,比《考工記》中的有關規定(上、中、下三種弓的弓乾長分別合今152.5、145,5、138.6厘米)有很大突破和發展,比戰國末楚弓的弓乾長(160厘米)也有提高。出土的秦弩機與戰國中期的楚弩機相比,弩臂由51.8厘米增至肋厘米,懸刀有所增長,望山與弦牙距也有所加寬。出土的數以萬計的銅鏃,除有一支雙翼鏃外,其餘都是三棱鏃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演化的三出刃鏃。這是戰國末最盛行的類型,其特點是飛行中穩定,方向性和瞄準性較好。還有一種特大的鏃,長達4l厘米,重約100克,是專門用於強弩的。經過化驗分析,秦骸的含鉛量高達7.71%,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有毒“彈頭”。由此可知,秦軍所裝備的弓、管、箭都是當時最先進的遠射武器,是構成秦軍強大戰鬥力的重要因素。
2、裝備有大量銅製的近戰武器。從秦誦坑的出土情況看,秦軍的近戰武器有長柄的戈、矛、戟、短柄的彎刀和劍,還有某些過了時的鏢、鉞等等。其中戈、矛、戟、劍是當時流行的武器,鈹,彎刀是歷史上新近發現。鈹的首和劍相似,長約30厘米,裝有長約3米的柄,是一種銳利的刺殺兵器。彎刀形如彎月,齊頭無鋒,兩面有刃,是一種砍、鉤兩用的兵器。上述兵器雖然都是銅製的,但在形制上有很大創新,表現了青銅武器的高度發展。例如,殷周以來的矛頭多為柳葉形或長三角形,有較長的簡形附以環紐,而出土的秦矛則刃體趨向寬而直,變短並附孔以固膠,通體長度穩定在15厘米左右。據《考工記》所載,最長的夷矛不過三尋,約合今5.54米,而出土的步兵秦矛有的長達6.3米,這是因為步兵用矛遠比車兵便利,所以出現了特殊的長矛。春秋時代的劍,一般長30厘米左右,戰國時發展到六七十厘米,而出土的三把秦劍,分別為81、89、91.3厘米,可見劍己由衛體武器和表示身份的象徵物發展為近戰格鬥的重要武器之一。
3、裝備有堅實精密的金屬盔甲。在春秋以前戰士的護體設備主要是皮甲,戰國時雖然出現了鐵甲,但皮甲仍是重要的裝備。《荀子·議兵》中就有“楚人鮫革,犀皮以為甲”的說法,表明戰國末朗楚軍仍以皮甲為主。相比之下,秦軍的裝備則有進一步的發展,從秦捅坑出土的陶質模擬品看,全部都是金屬札葉製成的合甲,品類完備,製作精密。甲衣由前甲(護胸腹)、後甲(護背腰)、披膊(肩甲)、盆領(護頸項)、臂甲(護臂)和手甲(護手)等部分組成,並因兵種、身份、戰鬥需要的不同而各有不同。步兵的前胸、後背和肩部易受傷害,其甲衣多由前甲、後甲和披膊等三部分合成。騎兵必須便於騎射,其甲衣比較短小,長僅及腹,沒有披膊。車御的臂、手、頸易受攻擊,其甲衣不僅有前甲、後甲,還有臂甲、手甲甚至盆領。將、佐的甲衣則十分講究,是革、札結合的花甲,其胸、背、肩部分為皮革;腹及後腰的中心部分是金屬小札葉;前甲呈倒三角形,長垂膝間;後甲平直齊腰。秦捅坑沒有出土盔、盾,但據古文獻的記載,秦軍早就有盔、盾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