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出版社: 四川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5年4月1日)
平裝: 462頁
開本: 32開
ISBN: 9787561430323, 7561430329
條形碼: 9787561430323
商品尺寸: 20.2 x 14 x 1.5 cm
商品重量: 499 g
ASIN: B00116YDN2
內容簡介
《禪:悟前與悟後》有次第地說明佛教禪法知見及參禪應有之功夫,明心見性應具之條件並提示修證上常見之謬誤及悟後起修之道。亦咐囑正法之永續流傳、燈燈無盡,提供一切未離隔陰之迷的再來菩薩一盞明燈。
作者簡介
蕭平實,1944年(甲申)生於中國台灣地區中部小鎮農家。世代務農,父祖皆為三寶弟子。13歲喪母,初識無常。少時即好打坐及方外之術,亦習金石拳術古文針灸等。自小厭惡迷信,每斥神造世間之說,不信神能造人。
兵役期滿後辭父離鄉,於台北市覓職。5年後成立事務所,開展業務;雖游世務,而樂於暗助弱小。
歷練世間法18年後,於1985年皈依三寶,鼎力護法,勤種福田。始修持名念佛,自成無相念佛功夫。1989年初,轉修體究念佛一參禪。10月前往印度朝聖,多有感應。返台灣地區立即結束事務所業務,專心護法及參禪。次年11月於家中閉關,摒絕一切外緣,苦參19天后破參。
嗣即深入藏經,以三乘法義印證無訛。乃於1991年仲夏出而弘法度眾,於“中央信託局佛學社”等三處主持佛法講座及共修,6年不輟,同修漸眾。
1997年2月與諸同修成立佛教正覺講堂,6月成立台北市佛教正覺同修會,繼續演示《楞伽經》、《成唯識論》、《真實如來藏》,8月成立正智出版社,散播大乘宗門正法之種子。著有《無相念佛》、《念佛三昧修學次第》、《禪——悟前與悟後》(上下冊)、《正法眼藏——護法集》、《生命實相之辯正》、《真假開悟之簡易辨正法》、《禪淨圓融》、《禪門摩尼寶聚——公案拈提》(第一輯)、《真實如來藏》、《宗門法眼——公案拈提》(第二輯)、《楞伽經詳解》(第一輯)、《宗門道眼——公案拈提》(第三輯)等書。
目錄
第一篇 悟前
第一章 前方便
第一節 聞法閱經建立知見
第二節 聞時記憶聞後思維
第三節 培植福德廣結善緣
第四節 受持佛戒發菩提心
第五節 減除世間五欲之貪著
第六節 懺悔業障深信因果
第七節 消除慢心
第八節 發大願心
第二章 正修行
第一節 謹慎選擇教禪的善知識
第二節 正修功夫:看話頭、參話頭、參公案、思維觀
第三節 深解第一義經典
第四節 參究的方法
第一目 簡介話頭
第二目 簡介公案
第三目 參究的方法
第五節 禪法知見四十則
第一則 建立信心
第二則 要有求悟的企圖心
第三則 要有精進心
第四則 要有長遠心
第五則 要除掉私心和爭勝心
第六則 除聰明伶俐心
第七則 要遠離妄心
第八則 要遠離生死心
第九則 應發大願心l
第十則 隨時隨地不離參禪
第十一則 注意安全因時因地制宜
第十二則 睡眠要充足
第十三則 要注意飲食營養
第十四則 暫離一切外務的攀緣
第十五則 常念生死無常
第十六則 參禪應依善知識
第十七則 勿與人爭論禪法
第十八則 參禪中不可怕喧求靜
第十九則 要放鬆身心
第二十則 參加精進共修要有嬰兒行的心態
第二十一則 功夫須綿密
第二十二則 不可求多聞
第二十三則 不可廣閱公案
第二十四則 修定非禪
第二十五則 參禪前應明三乘入道初門差別
第二十六則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
第二十七則 離心意識參
第二十八則 不可在光影門頭認識神
第二十九則 不可將心待悟亦不可做無事會
第三十則 不可死守坐禪怕做事
第三十一則 不可揣摩悟境
第三十二則 定境非悟
第三十三則 感應非悟
第三十四則 鬼神示境非悟
第三十五則 神通與鬼神通不是悟
第三十六則 一念不生之心是定心不是真如
第三十七則 放下與提起
第三十八則 禪學非禪
第三十九則 具參學眼目方識善知識
第四十則 佛法非禪禪法非禪
第六節 疑情
第一目 疑情不能發生的緣故
第二目 疑情五階
第三目 忽略現實階段不一定要經歷
第四目 疑情的忽略現實狀態與一念不生的入定不同
第五目 參究必須有念一疑念相續方能開悟
第七節 略談幻覺與魔擾
第一目 幻覺與幻境
第二目 魔擾與魔境
第三目 如何避免魔擾
第四日 求悟必須要有因緣
第五目 勸人修福應觀因緣
第二篇 悟時與悟後
第三章 悟之表象與種類
第一節 悟之表象
第二節 悟之實質
第三節 漸悟與頓悟
第四節 開悟不可以說嗎
第五節 悟之種類與正受
第一目 解悟三關:破本參、破重關、破牢關
第二目 證悟三關
第四章 禪悟正受及諸功德
第一節 禪悅正受
第一目 覺明現前
第二日 定慧等持
第二節 見地正受
第一目 戒的見地
第二目 定的見地
第三目 慧的見地
第三節 解脫正受及諸功德正受
第一目 斷三縛結
第二目 五欲執著之減除
第三目 捨棄怨惱
第四目 離諂媚心
第五目 消除慢心
第六目 修定迅速
第七目 日用能知
第八目 能生他受用功德
第九目 功德正受非於悟後一時具足
第四節 禪悟之證空與楞嚴定之證空不同
第一目 參禪是般若、智慧不是禪定
第二目 《楞嚴經》開示之修道次第
第三目 五陰盡相非屬禪悟所得境界
第五節 禪——非僅禪宗有之
第一目 淨土宗之禪
第二目 密宗之禪
第三目 禪——非僅禪宗有之
第六節 證果
第一目 菩薩初果——須陀洹
第二目 菩薩二果——斯陀含
第三目 菩薩三果——阿那含
第四目 菩薩四果——阿羅漢
第五目 初禪非初果
第六目 初果非初地
第七目 深觀後始得判果
第八目 菩薩證果不同於聲聞的證果
第九目 大乘亦有四沙門果
第十目 果是施設
第三篇 悟後起修自度度他
第五章 修除習氣增益見地深入禪定
第一節 增益見地斷思維惑
第一目 解悟者應求證悟
第二目 證悟明心者應求見性
第三目 閱經印證學四悉檀
第四目 思維修
第二節 修除煩惱改變習氣
第一目 有疑速需問
第二目 開放心胸
第三目 除爭勝習
第四目 掃除慢心
第五目 勿急度人
第六目 心存感恩
第七目 嚴防陰魔
第八目 深入思維增益見地
第九目 自悟者須見真知識
第十目 習氣煩惱非因悟一時俱除
第六章 自度:修學三昧
第一節 進修禪定三昧永離隔陰之迷
第一目 修學禪定三昧
第二目 悟後修定乃是正行
第三目 修學禪定除障為先
第四目 欲求見性非必四禪
第二節 一切大心佛子應修四禪八定
第一目 一切佛子應修四禪八定
第二目 諸佛菩薩以四禪為根本
第三目 坐脫立亡非參禪究理之極則
第七章 度眾——為眾說法
第一節 度眾應知
第一目 隨緣度人
第二目 續佛慧命
第三目 行四攝法
第四目 度眾即修行
第五目 應受菩薩戒修六度萬行
第六目 不得濫用神通度人
第二節 欲為禪師當自勘驗差別智足方可為人
第一目 開悟明心公案三則
第二目 見性公案二則
第三目 智權密意公案三則
第四目 現代公案一則
第五目 牢關公案七則
第六目 南堂勘驗綱要十門
第三節 荷擔正法——教禪
第一目 平時自參自悟為主定期精進共修為輔
第二目 定期傳授佛法知見
第三目 深勘學人免負因果
第四節 傳承慧命燃無盡燈
第一目 授差別智令透綱宗
第二目 師友弟恭弘佛遺教
第三目 當勸學子泯除宗派門戶之見
第四目 觀察解行遣予弘法
公案代跋
附錄一:禪門摩尼寶聚——公案拈提六則
附錄二:明心之見道報告五篇
附錄三:眼見佛性之見道報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