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於2009年8月2日建置成立、於2012年4月1日重新整合後揭牌運作,標誌著湄洲灣港口一體化邁出關鍵步伐。至此,福建省廈門港、福州港和湄洲灣港三大港口格局正式形成。自2009年湄洲灣港口管理局成立以來,福建省港口建設方面的投資大量落在莆田境內,到2011年湄洲灣港區內累計投資額達30多億,而泉州境內幾乎得不到投資機會。泉州陸地和海上的相交處,是長達541公里的海岸線,適合建港岸線113.7公里,其中深水岸線57.2公里。
湄洲灣港位於中國東南沿海中部,北毗福州港,南鄰廈門港,與台灣隔海相望。湄洲灣港的港口設施主要分布在興化灣、湄洲灣、泉州灣、深滬灣、圍頭灣等五大海灣。
湄洲灣港規劃建港自然岸線總長182公里,其中深水港線42.9公里。至2011年底,已開發利用岸線50.8公里。全港擁有擁有生產性泊位147個,其中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24個;碼頭年設計吞吐能力10232萬噸,其中貨櫃145萬標準箱。
湄洲灣港將重點發展以大宗散貨運輸為主,加快發展以內貿貨櫃運輸為主的泉州灣,適度發展服務當地經濟和臨港工業的其他港區,逐步發展成為面向東南沿海、服務對台交流合作和中西部發展的海峽西岸大宗散貨和貨櫃運輸相協調的主樞紐港。
整合後的湄洲灣港已經成為福建省重點發展的三個億噸大港之一。2011年,湄洲灣港共完成貨物吞吐量1.14億噸,占全省沿海港口吞吐量的31%。
湄洲灣航道三期工程4月1日正式動工。該項目總投資約30億元,是福建歷年以來投資最大、等級最高的航道項目,也是福建省第一個獲得世行貸款的港航建設項目。
按照規劃,湄洲灣航道三期工程將於2015年全面建成,建成後湄洲灣主航道通航等級將提高至40萬噸。屆時,湄洲灣將可通航、靠泊目前世界上最大的40萬噸鐵礦砂船、45萬噸原油船和22萬噸煤炭船等各類型散貨船。
組建整合
港口組建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2008年17號省長辦公會議紀要、2009年第9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研究湄洲灣港口一體化有關工作會議紀要》精神和福建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立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及相關事業單位問題的批覆》(閩委編辦[2009]97號),福建省交通廳受命發布公告:
自2009年8月3日起,福建省湄洲灣內泉州市港口管理局所轄的肖厝、斗尾港區.與莆田市港口管理局所轄的秀嶼、東吳港區合併組成新的湄洲灣港,成立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新組成的福建省湄洲灣港各港區對外統稱湄洲灣港秀嶼港區、湄洲灣港東吳港區、湄洲灣港肖厝港區、湄洲灣港斗尾港區。
依據《港口法》、《福建省港口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確定以及福建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批覆,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為福建省交通廳直屬事業單位,負責湄洲灣內港口、航道的管理、規劃、建設、養護等工作。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下設秀嶼港務管理站、肖厝港務管理站和引航站、航道管理站4個直屬事業單位。同時,撤銷泉州、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在湄洲灣內所屬的相關港口管理機構:湄洲灣內港政航政、水路運政、港口航道規劃建設、引航、規費徵收等職能一併由湄洲灣港口管理局行使。
自2012年4月1日起,福建省行政區劃內原湄洲灣港的四個港區(肖厝港區、斗尾港區、秀嶼港區、東吳港區)、泉州港的三個港區(泉州灣港區、深滬灣港區、圍頭灣港區)以及莆田港的興化灣港區,合併組成湄洲灣港。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其相關機構相應併入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依據《港口法》、《福建省港口條例》、《福建省航道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整合後的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依法行使港口管理職能,負責泉州市、莆田市轄區內港口、航道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等工作。
整合後的湄洲灣港八個港區對外稱湄洲灣港興化灣港區、湄洲灣港東吳港區、湄洲灣港秀嶼港區、湄洲灣港肖厝港區、湄洲灣港斗尾港區、湄洲灣港泉州灣港區、湄洲灣港深滬灣港區、湄洲灣港圍頭灣港區。
揭牌運作
2012年4月1日,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在福州舉行福建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揭牌儀式,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蒞臨並為其揭牌。當日起,湄洲灣港正式對外運作,將發展成為大宗散貨和貨櫃運輸相協調的主樞紐港。此舉意味著我省在打破行政區劃、加快港口資源整合方面,進一步取得重大進展,標誌著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錯位發展的沿海三大港口格局正式形成,為進一步推動海西港口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更有效地促進港口群與產業群和城市群互動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覆的《關於深化湄洲灣港口管理體制一體化改革方案》,福建省將原湄洲灣港、原泉州港、原莆田港港口管理機構,整合成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作為湄洲灣港的港口管理部門,依法行使港口管理職能,負責港口、航道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等工作。
整合後的湄洲灣港下轄興化灣港區、東吳港區、港秀嶼港區、肖厝港區、斗尾港區、泉州灣港區、深滬灣港區、圍頭灣港區等8個港區,將在原有《泉州港總體規劃》、《莆田港總體規劃》等港口規劃的基礎上,根據泉州市、莆田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綜合修編成整合後的《湄洲灣港總體規劃》,作為今後湄洲灣港發展的依據。原有各港區功能布局將進行最佳化調整,有效分工、連片開發、錯位發展,促進港城協調。
正式運作後,湄洲灣港港口管理涉及的投資、經貿、國土、建設、海洋、環保等行政管理事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仍由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批、審核前應徵求省湄洲灣港口管理局的意見。港口建設、經營的稅收按現行財政體制規定屬於市、縣的部分,收入預算級次仍為所在地市、縣財政收入。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巡視員李建生,福建省港口發展協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省交通運輸廳廳長李德金,福建省港口發展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省交通運輸運輸廳副廳長馬繼列,泉州、莆田兩市政府領導,福建省港口發展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口岸各關檢單位、泉州和莆田兩市有關部門領導,以及全省沿海各港口局、有關港口企業代表等參加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