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承 (1562~1628)
正文
中國明代藏書家、目錄學家。字爾光,號夷度,又號曠翁、密園老人。浙江山陰(今紹興)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考中進士。曾在山東、江蘇、安徽、河南為官,後官至江西布政司參政。祁承自青年時即開始聚書,婚後曾將妻子的嫁妝出賣,用以購書。他收集的書曾一度毀於火,但毫不氣餒,仍千方百計搜求,使藏書倍增。晚年對藏書精心整理,收藏於故鄉所建的澹生堂中,萬曆四十八年編成《澹生堂藏書目》,共著錄藏書9125種,95541卷,並撰有《庚申整書小記》、《庚申整書略例四則》。
其藏書特點,一是不以宋元本為貴,而以實用為先。他收藏的府志,縣誌等地方文獻,《今古雜劇》、《名家雜劇》等戲曲著作,都是一般藏書家不注意蒐集的。二是重視抄本。他在河南十幾年,共抄書2000餘冊,自認皆為京內藏書家所少, 極珍視之。明末戰亂,祁承的藏書逐漸散佚。其中一部分為黃宗羲、呂留良等所得,大部分則流散於民間。1951~1953年,在紹興尚發現一批祁家藏書,其中有祁承手批本《易測》、《老子全鈔》、《通鑑前編》及其子祁駿佳手訂的《重編澹生堂文集》等。根據公私藏書目錄所載,他收藏的書至今留存者不過100餘部。
祁承一生著作甚多, 見於目錄者有《澹生堂集》、《澹生堂雜著》(收《藏書訓約》等17種)、《澹生堂藏書目》、《澹生堂余苑》、《牧津》、《國朝徵信叢錄》、《諸史藝文鈔》等多種。但清初他的書被視為禁書,絕大部分已亡佚。現存著作與目錄學、圖書館學有關的,只有《澹生堂藏書約》(又名《澹生堂藏書訓約》)、 《澹生堂藏書目》兩種。
在這兩部書中,祁承對圖書採訪鑑別,提出"審輕重"、"辨真偽"、"核名實"、"權緩急"、"別品類" 5個標準;對圖書選購,提出"眼界欲寬"、"精神欲注"、"心思欲巧"、"抄校欲勤"4條規律;對圖書分類,提出"因"、"益"、"互"、"通"4項原則。他要求分類時,"因"襲沿用四部法,要根據實際需要,增"益"其子目,把內容涉及各類的書,"互"見於各類之中,把叢集於一書之中不同類的著作析出,歸入四部的不同類中,以一書"通"四部。他編制《澹生堂藏書目》時,即體現了上述原則,把四部法加以增、刪、合併,制定出一個由4部、46類、243個子類組成的比較適用的分類體系。在編目上運用"互"、"通"原則,增加了分析與互見著錄。此外,他還向兒輩提出有關圖書增益、遞守、修補、檢閱、出借、傳授等方面的要求與規約。
祁承從藏書實踐中,總結歸納出一套比較完整的有關圖書採購、典藏、整理、分類、編目、閱讀使用的理論和方法。其中不少仍可供當代圖書館工作參考。他所提出的分類"通"、"互"原則,已經在章學誠的互著法、別裁法以及現代圖書館目錄的分析著錄法、附加著錄法中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祁承的四子祁彪佳 (1602~1646)、 孫子祁理孫(1627~1667)也以藏書聞名。祁彪佳的八求樓藏書 3萬餘卷,著有《明曲品》、《明劇品》。祁理孫的奕慶樓藏書4萬餘卷,編有《奕慶藏書樓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