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合物簡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碘解磷定
中文別名:解磷定;吡啶-2-乙醛肟甲碘化物;1-甲基-2-吡啶甲醛肟碘化物
英文名稱:pralidoxime iodide
英文別名:1-methyl-2-hydroxyiminomethylpyridinium iodide; p-2-am; PRALIDOXIMELODIDE; 2-hydroxyiminomethyl-1-methylpyridinium iodide; 2-PAM
CAS號:94-63-3
分子式:CHINO
分子量:264.06400
精確質量:263.97600
PSA:36.47000
物化性質
熔點:220 °C (dec.)(lit.)
性質:本品為黃色顆粒狀結晶或結晶性粉末;無臭,味苦;遇光易變質;MP 225-226℃,MP 219℃(分解)。溶於水(25℃)48mg/ml;水溶液穩定,在鹼性溶液中易破壞。
安全信息
WGK Germany:3
危險類別碼:R22
安全說明:S36
RTECS號:UU4375000
危險品標誌:Xn
生產方法
氯解磷定置換得到。將氯解磷定加等量水,加熱溶解,攪拌下滴加碘化鉀飽和溶液,析出結晶,過濾,甩乾。再用蒸餾水重結晶,活性炭脫色得碘解磷定。
用途
用於烷基磷酸酯類家藥中毒的解毒劑。該品是膽鹼酯酶再激活劑
藥典標準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為1-甲基-2-吡啶甲醛肟碘化物。
【熔點】
本品的熔點(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C)為220~227℃,熔融時同時分解。
【吸收係數】
避光操作。取本品,精密稱定,加鹽酸溶液(9→1000)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μg的溶液,在1小時內,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在294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吸收係數為464~494。
【鑑別】取本品約0.2g,加水20ml溶解後,照下述方法試驗。(1) 取溶液5ml,加碘化鉍鉀試液數滴,即生成紅棕色沉澱。(2) 取溶液10ml,加三氯化鐵試液1滴,即顯黃色;再加三氯化鐵試液1滴,即生成棕色沉澱(與氯解磷定的區別)。(3) 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光譜集523圖)一致。
【檢查】氰化物 取本品0.40g,依法檢查(附錄Ⅷ F 第二法),與標準氰化鉀溶液1.0ml所得的結果相比較,應符合規定(0.0005%)。游離碘 取本品0.10g,加水3ml溶解後,加澱粉指示液0.5ml,不得顯藍色或紫色。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 (附錄Ⅷ L )。熾灼殘渣 取本品l.Og,依法檢查(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査(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總碘量 取本品約0.5g,精密稱定,加水50ml溶解後,加稀醋酸10ml與曙紅鈉指示液10滴,用硝酸銀滴定液(0.lmol/L )滴定至溶液由玫瑰紅色轉變為紫紅色。每lml硝酸銀滴定液(0.lmol/L)相當於12.69mg的I。按乾燥品計算,含碘(I)量應為47.6%~48.5% 。
【類別】解毒藥。
【貯藏】遮光,密封保存。
藥物說明
藥理學
本品為有機磷農藥中毒的解毒劑,對輕度有機磷中毒,可單獨套用本品或阿托品以控制症狀;中度、重度中毒時則必須合併套用阿托品,因對體內已蓄積的乙醯膽鹼幾無作用。靜脈給藥後,血中很快達到有效濃度,大劑量時還能通過血腦屏障進入腦組織,由腎很快排出,無蓄積中毒現象。當有機磷酸酯類殺蟲劑(如敵敵畏、1609、1059等)進入機體後,與體內膽鹼酯酶結合,形成磷醯化酶而使之失去水解乙醯膽鹼的作用,因而體內發生乙醯膽鹼的蓄積,出現一系列中毒症狀。碘解磷定等解毒藥在體內能與磷醯化膽鹼酯酶中的磷醯基結合,而將其中膽鹼酯酶游離,恢復其水解乙醯膽鹼的活性,故又稱膽鹼酯酶復活劑。碘解磷定等尚能與血中有機磷酸酯類直接結合,成為無毒物質由尿排出。本品的特點為:①只對中毒時間不長、形成不久的磷醯化酶有重活化作用,如巳經過一定時間,磷醯化酶已老化(脫烷基)後、再不能被重活化,膽鹼酯酶的活性則難以恢復。故套用肟類重活化劑,治療有機磷類中毒時,用藥越早越好。②本品對不同有機磷化合物的作用不同,一般認為對沙磷、對硫磷、內吸磷、硫特普、馬拉硫磷、乙硫磷的療效較好,對塔崩、敵敵畏、敵百蟲的效果較差,對索曼無效,對羅果、氧化羅果尚有爭議。③不同的重活化劑其作用的強弱不同,即對有機磷的抗毒效價不同。④給藥後雖能消除肌肉震顫、肌無力等外周性菸鹼樣症狀,但不能直接對抗乙醯膽鹼的大部分效應,即不能消除中樞症狀、毒蕈樣症狀及其他菸鹼症狀,故對中重度中毒患者,必須與抗膽鹼藥合用。⑤肟類重活化劑都是季銨鹽,脂溶性差,不能進入血腦屏障進入中樞神經系統,對中樞的中毒活化酶沒有明顯的重活化作用,故對中樞的中毒症狀無明顯的效果。⑥口服吸收很差且不規則,一般都通過靜脈給藥。
適應症
有機磷中毒。
用法用量
由於劑型及規格不同,用法用量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有時可引起咽痛及腮腺腫大等碘反應,注射過快可引起心率增快、眩暈、視力模糊、噁心、嘔吐、心動過緩、嚴重者可發生乏力、頭痛、動作不協調、陣攣性抽搐,甚至抑制呼吸中樞,引起呼吸衰竭。局部刺激性較強,注射時若漏流至皮下,可致劇痛及周圍皮膚發麻。
禁忌症
對碘過敏者(可改用氯解磷定)。
注意事項
(1)要根據病情掌握劑量及給藥時間,用藥過程中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測定血液膽鹼醋酶活性,以作為用藥指標。有機磷農藥口服中毒時,由於它在下消化道排泄較慢,因此口服患者套用本品,至少要維持48〜72小時。停藥指征以菸鹼症狀(肌顫、肌無力)消失為主,血液膽鹼酯酶活性應維持在50%〜60%以上。(2)粉針可用N S或5%、10%葡萄糖溶液溶解,不易溶解時,可振搖或加溫至40〜50℃。在鹼性溶液中易水解,故忌與鹼性藥物配伍。(3)在體內迅速被分解而維持時間短(僅1.5〜2小時),故根據病情必須反覆靜脈給藥,不宜靜脈滴注(尤其是首次 給藥)。老年人,應適當減少用量和減慢滴注速度。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與阿托品有明顯的協同作用,二者聯合套用時,要適當減少阿托品的用量。
中毒
碘解磷定(解磷定、碘磷定、派姆)能與磷醯化膽酯酶的磷醯基結合,使膽鹼酯酶游離,恢復水解乙醯膽鹼的能力,還能直接與有機磷酸酯類結合,生成無毒的磷醯化碘解磷定排出體外。碘解磷定類僅對形成不久的磷醯化膽脂酶有作用,但如經過數小時,磷醯化膽鹼酯酶已“老化”,酶活性即難以恢復,故套用此類藥物治療早期有機磷中毒效果較好,而治療慢性中毒則無效。對有機磷中毒的解毒作用有選擇性:如對1605、1059、特普、乙硫磷的療效較好;而對敵敵畏、樂果、敵百蟲、馬拉硫磷的效果較差或無效;對二嗪農、甲氟磷、丙胺氟磷及八甲磷中毒則無效。對輕度有機磷中毒,可單獨套用本品或阿托品以控制症狀;中度、 重度中毒時因對體內已蓄積的乙醯膽鹼幾乎無作用,故必須與阿托品合用。靜脈給藥後,血中很快達到有效濃度,大劑量時還能通過血一腦脊液屏障進入腦組織,由腎臟很快排出,無蓄積中毒現象。碘解磷定在體內分解迅速,6h內排出80%。半衰期約1h。小白鼠靜注LD50為159mg/kg。患者一次快速注射2g,亦可出現毒性反應。本藥常用量0.4~0.8g。本藥為粉針劑,溶解後的溶液不穩定,儘快套用。
臨床表現
1.不良反應:噁心、嘔吐、咽喉痛、口中苦味、腮腺腫大等。
2.劑量較大時產生乏力、視力模糊、復視、眩暈、心動過緩、抽搐、甚至呼吸抑制等。
3.劑量過大時可抑制膽鹼酯酶,加重中毒反應。
4.本藥滲漏至血管外可引起局部疼痛和周圍發麻。
治療
碘解磷定中毒的治療要點為:
1.維持呼吸功能,必要時予氣管插管和人工輔助呼吸等。
2.對症、支持治療。
製劑
注射液:20ml:0.5g
注射液
功能主治:本品對急性有機磷殺蟲劑抑制的膽鹼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復活作用, 用於解救多種有機磷酸酯類殺蟲劑的中毒。但對馬拉硫磷、敵百蟲、敵敵畏、樂果、甲氟磷(dimefox)、丙胺氟磷(mipafox)和八甲磷(schradan)等的中毒效果較差;對氨基甲酸酯殺蟲劑所抑制的膽鹼酯酶無復活作用。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靜脈注射一次0.5~1g,視病情需要可重複注射。
不良反應:注射後可引起噁心、嘔吐、心率增快、心電圖出現暫時性S-T段壓低和Q-T時間延長。注射速度過快引起眩暈、視力模糊、復視、動作不協調。劑量過大可抑制膽鹼酯酶、抑制呼吸和引起癲癇發作。口中苦味和腮腺腫脹與碘有關。
禁忌: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1. 對碘過敏患者,禁用本品,應改用氯解磷定。
2. 老年人的心、腎潛在代償功能減退,應適當減少用量和減慢靜脈注射速度。
3. 有機磷殺蟲劑中毒患者越早套用本品越好。皮膚吸收引起中毒的患者,套用本品的同時要脫去被污染的衣服,並用肥皂清洗頭髮和皮膚。眼部用2.5%碳酸氫鈉溶液和生理氯化鈉溶液沖洗。口服中毒患者用2.5%碳酸氫鈉溶液徹底洗胃。由於有機磷殺蟲劑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因此口服患者套用本品至少要維持48~72小時,以防引起延遲吸收後加重中毒,甚至致死。昏迷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抑制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4. 用藥過程中要隨時測定血膽鹼酯酶作為用藥監護指標。要求血膽鹼酯酶維持在50%~60%以上。急性中毒患者的血膽鹼酯酶水平與臨床症狀有關,因此密切觀察臨床表現亦可及時重複套用本品。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碘解磷定。
性狀: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兒童用藥:小兒:緩慢靜注或靜滴,
1. 輕度中毒:每次15mg/kg。
2. 中度中毒:每次15~30mg/kg。
3. 重度中毒:每次30mg/kg。
藥物相互作用:1. 本品系膽鹼酯酶復活劑。可間接減少乙醯膽鹼的積聚,對骨骼肌神經肌肉接頭處作用明顯。而阿托品有直接拮抗積聚乙醯膽鹼的作用,對植物神經的作用較強,二藥聯合套用臨床效果顯著。本品有增強阿托品的生物效應,故在二藥同時套用時要減少阿托品劑量。阿托品首次劑量一般中毒為2~4mg,每10分鐘一次,嚴重中毒為4~6mg,每5~10分鐘,肌肉或靜脈注射,直到出現阿托品化。阿托品化要維持48小時,以後逐漸減少阿托品劑量或延長注射時間。
2. 本品在鹼性溶液中易分解,禁與鹼性藥物配伍。
3. 首次劑量一般中毒患者用0.8g,嚴重患者用1.6g,以後按臨床症狀和血膽鹼酯酶水平,每2~6小時重複注射1次,或靜脈滴注每分鐘100~300mg,共2~3次。嚴重和口服中毒患者本品的治療需要持續數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