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里克,M.
正文
哲學家、物理學家,邏輯實證主義維也納學派的主要創始人。生於德國柏林,曾在柏林研究物理學,1917年起先後在羅斯托克和基爾擔任大學教授。1922年到維也納大學擔任E.馬赫生前主持過的歸納科學的哲學講座教授。他曾兩度赴美國作訪問教授。1936年被一個德國法西斯主義的擁護者暗殺。主要哲學論著有:《普通認識論》(1918)、《倫理學問題》(1939)、《自然哲學》 (1949)以及死後出版的《石里克哲學論文集》(2卷,1979)。石里克的哲學思想是繼承英國的G.巴克萊、D.休謨的經驗主義傳統,並與現代自然科學、數學和邏輯學密切聯繫的現代經驗主義。他的前期哲學思想以其《普通認識論》一書為代表,被稱為批判的實在論;後期思想是在維也納大學任教時受L.維根斯坦和R.卡爾納普的影響而形成的,被稱為徹底的經驗主義或邏輯經驗主義。
石里克把知識和體驗作了嚴格區別,認為知識通過概念和命題表示現象的形式和結構,並具有符號和關係的性質,因而是可以表達和交流的;體驗或直觀所涉及的是給與的內容,因而是私自的、不可表達和交流的。在他看來,形上學問題是由於混淆了知識與體驗的區別而產生的。
石里克的徹底經驗主義認為哲學不是科學,不是一種知識體系,而是確定和發現命題意義的活動。哲學使命題得到澄清,科學則使命題得到證實。他反對德國古典哲學家I.康德關於先天綜合判斷的看法,認為一個命題決不可能同時既是綜合的,又是先天的,科學命題只有作為重言式的分析命題和作為經驗陳述的綜合命題兩種。他指出,陳述一個句子的意義,就是描述使它成為真命題或成為假命題的條件,也就是陳述證實(或否證)它的方法。因此,命題的意義就是它的證實方法。按照他的這個意義標準,外部世界的實在性問題,不是一個可以在給與中試驗並指出其經驗意義的問題。在石里克看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整個爭論是毫無意義的爭論。他強調,凡是在原則上不可證實的陳述,就是應當排除的形上學陳述。自然科學的普遍規律,由於不可能完全被證實,所以也不是真正的命題,而是指導人們作出預測的規則。他認為,一切科學知識的最終的基礎,就是那些描述此時此地知覺並與一定手勢相聯繫的基本命題。
在倫理學問題上,石里克認為,所謂絕對責任、絕對價值和絕對命令,都是無意義的偽概念,倫理學所涉及的只是事實的知識。他主張一種有經驗根據的幸福論,並把“增進你的幸福”作為一種倫理學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