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哲學家,維也納學派的主要代表之一。1880年7月4日生於普爾克斯多夫。曾任維也納大學歸納科學哲學講座教授,並當選為奧地利科學院院士。主要著作有:(1925)、(1950)、(德文版,1951)、(1960)、(1963)等。
克拉夫特象邏輯實證主義的其他著名人物M.石里克、R.卡爾納普等人那樣,肯定科學命題的二分法以及經驗科學和邏輯、數學的根本區別;肯定語言的邏輯分析在哲學方法論中的重要性;肯定證實原則是決定經驗命題真偽的標準。但他對石里克後期的實證主義傾向和卡爾納普在 “世界邏輯結構” 中的現象論觀點抱懷疑態度,堅決反對O.紐拉特和卡爾納普提出的物理主義或統一科學。克拉夫特的哲學觀點被稱為“演繹的經驗主義”,它和K.R.波普爾的批判理性主義較為接近,並有一定的相似之處。
克拉夫特的哲學觀點和維也納學派其他主要代表人物不同甚至對立,主要表現在:①他認為把“規範原則”從認識論中排除出去是錯誤的,因為在他看來,認識論的基本問題之一,就是要在經驗科學和邏輯分析基礎上找到某種認識概念和方法,以作為科學認識的基本“規範”。他指出,只有根據這個“規範”,才能判斷認識是否合乎科學認識的條件。因此,在認識論問題上,不是回答科學認識是什麼,而是回答科學認識應該是什麼。他完全否定這種 “規範” 是康德式的先天綜合判斷。②他宣稱套用任何類型的邏輯理論,如歸納邏輯、機率邏輯或模態邏輯等為歸納原則辯護,都是和科學相矛盾的。因為歸納原則根本沒有邏輯證明的可能性,它在邏輯上只能理解為一般科學研究的先決條件。然而,科學理論體系則是以精確的數學形式構成的“公理-演繹系統”。③克拉夫特一生中力求解決一種科學的價值論和一種理性道德觀是否可能的問題, 即道德的根源問題。 他從“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原則出發,認為在“人生來就有追求幸福的目標”中,可以找到人類道德價值的理性基礎和科學根據。在他看來,這個問題並不象石里克或卡爾納普所說那樣,是一種經不起邏輯分析的“偽問題”,而是真正的哲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