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直接銀團貸款是由銀團內各成員行委託代理行向借款人發放、收回和統一管理的貸款。
特點
一般來說,直接銀團貸款具有如下特點:(1)牽頭行的作用有限並具有階段性。在直接銀團貸款中,牽頭行的作用一般限於組建銀團和組織有關談判、起草有關法律檔案等,一旦銀團貸款契約正式簽訂,牽頭行的上述職責和作用即告結束,代理行正式開始承擔對銀團貸款進行管理的職責,此時的牽頭行作為銀團的一員,與普通參加行處於平等地位,享有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2)成員行的權利與義務相對獨立。直接銀團貸款中的每個成員行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是相互獨立的,彼此之間不存在連帶關係,即每個成員行均獨立享有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權利,同時也均獨立承擔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義務,某成員行放棄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權利並不構成其他成員行亦放棄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權利,某成員行不履行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義務亦不構成其他成員行不履行各自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義務,同時相應責任由該成員行自行承擔,除銀團貸款契約另有約定外,其他成員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成員行相對穩定。直接銀團貸款的成員行在銀團組建後就已經確定,並且其均從開始階段就參與了銀團貸款的相關工作,對銀團貸款有著深入的了解和明確的預期,輕易不會轉讓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貸款份額;另一方面,儘管銀團貸款契約中規定成員行均有權轉讓其在銀團貸款契約項下的貸款份額,但銀團貸款契約同時對此轉讓行為又進行了明確的限制,這也使得成員行的組成具有相對較大的穩定性。
(4)所有成員行使用同一份貸款契約,貸款條件相同。直接銀團貸款的成員行一起與借款人就銀團貸款契約進行談判並一起與借款人簽訂同一份銀團貸款契約,其貸款條件相同。
辦理程式
1、申請和委託。您可以向銀行各級對公營業機構提出銀團貸款申請並委託銀行作為牽頭行籌組銀團貸款,提出時需填寫銀團貸款申請書和銀團貸款委託書;
2、調查評價和市場測試。根據您所申請的貸款評估情況和市場測試結果,提出相應貸款條件。
3、審批和籌組。銀團貸款經我行審批同意後,即可開展銀團貸款籌組工作。
4、簽署協定和提款:擬訂並簽署貸款契約,落實提款先決條件後可支用貸款,同時,代理行按約定進行貸款管理。
價格
銀團貸款的價格由貸款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具體費用種類包括承諾費、管理費、參加費、代理費、雜費等;具體利率和費率水平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有關規定,與銀行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