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團借款的方式
銀團借款的方式有直接銀團借款和間接銀團借款兩種。
1.直接銀團借款。直接銀團借款是指由銀團內各銀行將款項付給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匯總後提供給借款人的借款。借款人歸還借款時也由代理銀行統一辦理。
2.間接銀團借款。間接銀團借款是指由一家牽頭銀行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然後由該銀行將參加借款權分別轉售給其他銀行,由它們按各自承擔的借款數額貸給借款人的借款。貸款工作由牽頭銀行管理,直到借款全部還清。
銀團借款的特點
銀團貸款有以下5個特點:
(1)籌資金額大,期限長。由於銀團貸款是由多家銀行組成的,所以它能夠提供巨額的信貸資金,而不像獨家銀行貸款那樣要受其貸款規模的限制。
(2)分散貸款風險。多家銀行共同承擔一筆貸款比一家銀行單獨承擔風險要低得多。各貸款行只按各自貸款的比例分別承擔貸款風險,而且,還可加速各貸款行的資金周轉。
(3)避免同業競爭。目前,國際市場上遊資過剩,競相尋找出路,爭取客戶。利用銀團貸款方式籌資,可以避免同業競爭,把利率維持在一定水平上。
(4)增強業務合作。利用銀團貸款方式籌資,還可以加強各貸款銀行間的業務合作。
(5)籌資時間較短,費用也比較合理。
它的劣勢主要是涉及的銀行較多,若達到協調一致需要一定的時間,審批和操作環節較複雜,時間較長。
企業取得銀團借款的程式
銀團借款因借款人的情況不同,借款程式也不相同。如借款規模小,參與貸款銀行也少,只需一家銀行牽頭或由一家銀行負責組織;如借款規模較大,則需由一家牽頭銀行和幾家經理行共同管理;如屬巨額借款,則需若干大銀行組成俱樂部共同牽頭,承擔全部貸款金額。
在我國,通常以中國銀行作為牽頭銀行和代理銀行,由中國銀行與國外銀行聯繫。我國企業取得銀團借款的基本程式是:
1.提出借款意向。
借款企業向中國銀行提出借款意向,中國銀行對貸款項目進行立項,並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向國外銀行提出貸款要求。
經國家計委和主管部門批准後,中國銀行可向國外銀行提出貸款要求。同時,向國外銀行提供下列檔案:借款人的申請,本國政府的批准檔案,借款人法律地位的證明檔案,借款人資信情況資料,律師意見書以及國外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3.由中國銀行組織銀團。
中國銀行作為牽頭銀行和受託銀行,邀請國外資信高的大銀行作為經理行,共同組成銀團借款管理小組,由中國銀行向國外貸款銀行傳送包括借款規模、借款主要條件等內容的借款意向書,徵詢外國銀行和項目單位的意見。若意見取得一致,管理小組根據各國外銀行的報價和表態結果組成銀團,同時分配各參與行的承擔金額。
4.由中國進出口銀行向國外銀行提供借款擔保。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借款,擔保人須負.責償還。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借款後,可取得對借款人的賠償請求權,還可以接管一切為借款而設的擔保抵押品的處理權。
5.簽署借款契約。
中國銀行作為國內受託銀行,以借款人身份與借款管理小組就借款契約進行談判、協商,直至雙方達成協定,簽訂契約。借款契約的內容主要包括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幣種、償還方式、保證條款、借款提取時間安排、違約責任等。
6.發出貸款公告。
簽訂借款契約後,經借款人同意,可在國際一流報紙上刊登公告,以證明借款人的籌資能力及良好的信譽。
7.提取借款資金。
借款人按照契約的規定通過代理行提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