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排檔
正文
文獻目錄中款目的排序。多用於指機讀目錄款目的排序, 傳統編目中習慣稱為目錄組織(見目錄組織法)。目錄排檔類型 常見的款目排序形式主要有分類排序法、字順排序法(包括著者、題名和主題字順)、年代排序法、地域排序法和文獻序號排序法等。一般目錄往往採用一種以上的排序方法,即以一種排序法為主,輔以其他排序方法。例如,分類目錄中同類文獻可按著者號、種次號或文獻出版年月排序(見同類圖書排列法);著者字順目錄中同一著者的文獻可再按題名字順、索取號、出版年月等排序;編年目錄中同一年代的文獻可再按題名字順、卷次、著作形式或文獻類型等排序;地方文獻目錄 中同一地方的文獻可再按文獻編纂時間順序 或題名、著者字順排序,等等。多數書本式目錄除按一種主要編排法排列款目外,往往還附有按其他排序法編排的輔助索引。
目錄排檔的基本概念 目錄排檔涉及以下 3方面內容:用於排檔的各種字元系統及其固有順序;排檔單位與排檔等級;排檔準則與排檔值。
排檔字元主要包括各種文字、數字、字母及其他符號。文字有3種類型:一是詞符與音節並用的文字(如漢字、漢字與假名混用的日文), 這種文字由於缺乏唯一排序方法而利用字元特徵編出多種字序(見漢字排檢法);二是音節文字(如全用假名的日文),可按其音節順序排序;三是字母文字(如拉丁字母文字),一般按字母表順序,採用字母比字母、詞比詞的辦法確定先後次序。數字和字母由於本身具有一定順序,往往被用來代表某些事物(如分類表類號、行政區劃代碼等),以便於這些事物的排序。
排檔單位最多可劃分為 5級:①排檔款目,是最高一級排檔單位,包含文獻款目的所有排檔信息,例如通用款目、著者款目、主題款目、參照款目等。②排檔項,是組成排檔款目的若干個獨立項目,如手工編目中的標目或機讀目錄中的可檢項。例如個人著者姓名、團體著者名稱、主題詞、題名等。③排檔段,是組成排檔項的若干個單元,如個人著者排檔項中的姓和名。④排檔詞,是構成排檔段的若干個詞。⑤排檔字元,是組成排檔詞的若干個字元,是最低一級排檔單位,如字母、阿拉伯數字、排列代碼等。上一級排檔單位由一個或多個下一級排檔單位構成。每級排檔單位又可區分為若干種類型。
排檔準則是排檔單位據以建立先後次序的原則,它規定各排檔單位的排檔值。排檔值即排檔單位在排檔序列中的相對位置順序,如將排檔字元劃分為數字、字母和標點符號3種類型,並規定標點符號先於數字,數字先於字母,則其排檔值(排列順序)即為:標點符號、數字、字母。
目錄排檔的基本方法 目錄排檔可分 3個層次進行:①排檔單位按其第一個或唯一的下一級排檔單位排序;②同一級排檔單位按各自的排檔準則和排檔值排列;③各排檔字元按字元的固有順序排列,第一個字元相同時則按第二個字元排序,以此類推。
排檔的基本定律 ①實用律:排檔應使目錄便於檢索,提高檢索效率。②透明律:任何一個字元在序列中只占有一個位置,如果某一字元既可以先於也可以後於某一其他字元,則排檔將是無效的。按此定律,一個詞的排檔也應是唯一的。因此,同一個詞的全稱和縮略語,同一個數字的不同文字表示 (如阿拉伯數字10和英文數字ten)等,為避免排檔混亂和歧義,應在排檔規則中作出唯一性的規定。③冗餘律:如果某一文字字元集的固有字元數多於實際排檔所需要的字元數,則增加了可用的字元數量,便於確定各種字元準確的排檔位置。冗餘越大,排檔準確率越高;反之,歧義性增大,排檔準確率降低,直到排檔無效。④歧義律:所有排檔過程必須基於計數序列,不要過多增加人為的排檔規則,以減少或避免排檔中的歧義性。當排檔規則增加,其所引起的排檔中例外情況增多,對排檔規則理解易出現歧義,影響和降低了排檔效果。⑤等同律:在文檔歸併時,當2個文檔的規模越接近,二者排檔歸併的效率越高,當接近等同規模時,則排檔歸併的效率是最高的。試驗證明,已排序的一大包和一小包目錄卡片,如果將二者同時排入圖書館的卡片目錄中,則大包卡片的排入效率高於小包卡片。
排檔規則 排檔方法和排檔定律具體體現於排檔規則中。世界上第一個文獻目錄排檔規則是 19 世紀美國C.A.卡特的《字典式目錄規則》(1876年第1版),其中一些排檔規則至今仍然適用。1942年美國圖書館協會(ALA)出版的《ALA卡片式目錄排檔規則》 (第 1版)是一個專門的排檔規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經過多年努力,於1983年11月15日公布了文獻目錄排檔的國際標準《文獻目錄排檔原則》。為使該原則具體化,1985年8月5日國際標準化組織公布了技術報告《文獻目錄排檔規則》,為世界範圍各種文種的文獻目錄排檔提供了共同遵循的依據。中國1931年出版的劉國鈞編《中文圖書編目條例草案》中包括有目錄組織規則。目前尚沒有中文文獻目錄排檔的國家標準,僅有幾種傳統的規範方法,如字順目錄的漢語拼音排序、偏旁部首排序、筆劃筆形排序和四角號碼排序等(見漢字排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