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盡職監督的定義
盡職監督是指商業銀行各級機構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同級職能部門及下級對口部門相關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測、檢查、督導和糾偏的管理行為。盡職監督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盡職監督的由來及內涵
“盡職監督”是中國農業銀行在內部控制管理實踐中總結並首先提出來的概念,是基於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實際,對內部控制職責的細分,體現了精細化管理的理念。這一概念的提出、形成的盡職監督規章制度體系以及盡職監督管理實踐是農業銀行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管理實踐的重大貢獻。
首先,盡職監督是管理行為,是內部控制管理行為,主要包括監測、檢查、督導和糾偏。
其次,盡職監督是職能部門應當履行的內部監督職責。包括兩層含義,既是商業銀行內部監督的內容(監督維度),也是職能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盡職維度)。
第三,就對象而言,盡職監督分為兩部分內容:一是對同級職能部門經營管理活動具有歸口管理職責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同級職能部門的內部控制。例如信貸管理部門依職責分工對同級公司業務、機構業務、個人業務等部門相關信貸管理活動進行的監測、檢查、督導和糾偏;二是具有系統管理職責的職能部門對本條線下級機構對口部門相關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的內部控制。
三、盡職監督的原則及方式
盡職監督堅持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成本效益和持續改進的原則,採取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的方式進行。現場監督是指在被監督機構、部門現場進行的檢查、核查、驗證、測試、詢問等監督活動;非現場監督是指對被監督機構、部門進行的非現場檢查、詢問及日常監測等監督活動。
職能部門應當根據自身業務特點,下轄機構數量、地域距離和業務種類,特別是經營風險高低和各類違法違規案件發生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對下級機構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的頻率、周期和覆蓋面,同時應確保對本條線業務品種及風險的全面覆蓋。
四、職能部門內部控制與盡職監督
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出台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第三條之規定,“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商業銀行各級機構職能部門作為管理層經營管理職責履行的重要環節,應當履行內部控制職責。
職能部門內部控制是指商業銀行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本條線或者同級職能部門相關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的監測、檢查、督導和糾偏的管理行為。職能部門內部控制職責的履行是商業銀行防控風險、偏差的“第二道防線”。一般而言,職能部門內部控制職責分為兩部分,一是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自我控制,二是盡職監督。但對於既沒有系統管理職責也沒有對同級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責的職能部門,由於無需履行盡職監督職責,其內部控制職責僅為部門自我約束和自我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