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子成婚

如有皇子福晉、親王福晉、郡王福晉等。 此後,皇子擇吉日、身著彩服去福晉家拜見其父母。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晉依次去叩見太后、皇帝、皇后等,謂之“朝見禮”。

皇子成婚
清皇子之妃稱“福晉”(按:清宗室之妻均稱“福晉”。福晉,滿語妻子和貴婦之意。福晉等級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晉、親王福晉、郡王福晉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關係,有福晉和側福晉之分)。皇子婚禮主要有指婚、納采 (早期稱“初定”)、奉迎、合卺、朝見、歸寧等程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與皇子福晉之父至乾清門東階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與皇子某為福晉”。福晉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禮謝恩。此後,皇子擇吉日、身著彩服去福晉家拜見其父母。
采禮品由內務府派員籌備並送至福晉家,有:金約領1副、大小金簪各3支、金珥6個、金釧4個、金衣鈕100粒、銀衣鈕200粒、製衣用貂皮104張、制帽用貂皮3張、制被褥用狐皮250張、水獺皮7張等。此外,賜
福晉父金、銀、狐皮、貂帽、金帶、佩飾、靴襪及馬 1匹;賜福晉母金珥、狐皮袍、獺皮和馬1匹。福晉家設宴款待送禮官員。
成婚前一日,福晉家將嫁妝送到皇子宮中預先布置。嫁妝規格雖較皇后入宮要低,但也奢華非常,遠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謂“開箱禮”。此系滿洲舊俗,即在嫁妝開箱之後,福晉要先向皇帝、皇后進奉衣服各9套,以示孝敬公婆。此禮曾長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為示“黜華崇實之意”,清宣宗旻寧下諭禁止,此禮遂停。
婚禮這天,皇子以蟒袍、補服為吉服,先去皇太后、皇帝、皇后處依次行禮;如果是妃嬪所出,還要再給親生母親行禮。同時,內務府大臣率屬官20員、護軍40名至福晉家奉迎。福晉入宮後至皇子宮與皇子行合卺禮。命婦唱“交祝歌”、進合卺酒。飲畢,諸人皆退。是日皇子宮張幕結彩,設宴招待福晉父母及親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婦均須與宴祝賀。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晉依次去叩見太后、皇帝、皇后等,謂之“朝見禮”。
婚禮後的第9天行“歸寧禮”(民間俗稱“回門”)。皇子偕福晉至福晉家拜望福晉父母;福晉家則設宴款待一對新人。一般於午時(中午12點)以前宴畢,皇子偕福晉還宮。至此,皇子婚禮結束。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