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發達社會主義”一詞最早由列寧首先使用。勃列日涅夫上台後重提這個概念並進行了系統的論證。1967年11月,勃列日涅夫在慶祝十月革命50周年大會的報告中,第一次正式宣布蘇聯已建成“發達的社會主義社會”。1971年3月,蘇共“二十四大”正式肯定了這一結論。蘇聯1977年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把蘇聯已建成“發達的社會主義”的結論固定了下來。從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蘇聯理論界圍繞“發達社會主義”問題展開了深入的探討,逐步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
基本內容
(一)認為社會主義階段的長期性和相對獨立性,是劃分“發達社會主義”階段的主要依據。具體說來就是:(1)社會主義不是短暫的階段,而是共產主義社會發展中整個一個歷史時期。過去認為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結束,建立社會主義社會後,就立即開始從社會主義直接向共產主義過渡的觀點是不正確的。在社會主義基本建成後。還需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時間,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潛力,建立起共產主義的物質基礎。因此,在社會主義歷史時期中,劃分不同的階段是完全必要的。(2)社會主義有它自身的基礎,即有它的相對獨立性。那種把社會主義看成一種過渡的社會形態,沒有自身基礎的觀點是錯誤的。社會主義社會有著自身的質的規定性,有著自身的既不同於資本主義也不同於共產主義的穩定的基礎,有著在自身基礎上發展、完善的過程,社會主義應當劃分為不同階段。(二)發達社會主義的主要特徵,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到成熟狀態。其基本表現是:全部社會關係在社會主義內在和固有的團隊精神原則基礎上的改造即將完成;社會主義規律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社會生活各領域中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得以充分顯示,社會制度具有有機完整性、蓬勃的活力、政治上的穩定性和牢不可破的內部團結。
(三)建設發達社會主義的基本規律是: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兩種所有制的發展並逐漸接近;人民福利的不斷增長;保留和完善“按勞分配原則;實行有利於加強工人階級的主導作用的改革;民族平等和共同繁榮;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長入全民國家;進一步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和思想覺悟;加強同社會主義國家的全面合作;加強黨的領導。
(四)發達社會主義的歷史地位可概括為:它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一個時期,是社會主義的一個成熟時期,是逐步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的時期。“發達社會主義”理論是對赫魯雪夫“全面建設共產主義”理論的一種糾正,但它並沒有完全擺脫超階段傾向。
教訓
虛假的理論不僅無助於實踐,而且會被人民和歷史的發展無情的拋棄,甚至成為笑柄。發達社會主義理論的文章充斥著1968-1982年蘇聯的各種政治理論刊物上。1983年它伴隨著勃列日涅夫而逐漸遠去。1985年以後這個理論從刊物中徹底消失。這個政治理論的政治生命僅僅18年。一種政治理論,必須是在經過時間和歷史檢驗後,成為科學體系的成熟思想。政治理論的提出必須嚴肅認真,符合國情和時代特點,必須真實,必須落到實處,讓人民民眾受益得實惠,造福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