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發熱待查的主要病因構成有感染性發熱(包括細菌、真菌、病毒、結核、支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寄生蟲等)、非感染性發熱(無菌性壞死組織吸收熱、血液病、腫瘤性疾病、變態反應和結締組織病、內分泌性發熱、中樞性發熱、藥物熱等),本病病因複雜,需根據不同患者的個體病史、體徵、檢查結果及診斷性治療結果,一一排查分析,但往往一些發熱仍然最終不能確診。
臨床表現
發熱2周以上,體格檢查仍然不能明確診斷。
診斷
1.診斷步驟
(1)仔細追問病史;
(2)全面反覆的體格檢查;
(3)觀察熱程與伴隨症狀;
(4)實驗室檢查;
(5)診斷性治療。
2.診斷標準
(1)國內病程2周以上,體溫多次超過37.5℃,經完整病史詢問、體格檢查仍然不能明確診斷者。
(2)國外病程3周以上,體溫超過38.3℃,入院1周仍不能明確診斷者。
治療
對症治療。查明病因後給予相應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