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登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登發〔2010〕4號),設立登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職能調整
(一)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金融證券管理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二)將市政府辦公室原承擔的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入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市政府辦公室原承擔的人民防空管理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登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市政府領導活動安排。
(二)負責市政府領導的秘書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公函;起草市政府領導講話材料。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辦事處對上三級檔案和市委、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結果。
(六)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工作。
(七)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全市的外事僑務、市政府法制工作;領導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九)負責市政府受理的各類公文的簽收、登記、送批、分發、傳閱、催辦、辦復及歸檔工作;指導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負責市政府印鑑管理。
(十)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值守和市長電話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提供應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的協調和指導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的擬訂、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十四)負責綜合協調全市金融工作。
(十五)擬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政府機關法制機構建設。負責市政府決策涉法事項的事先審核、規範性檔案管理;負責各單位規範性檔案、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監督行政執法活動,開展行政執法考核和錯案責任追究;解決行政執法爭議;承辦市政府處理(罰)案件;承擔市政府的行政複議職責;承辦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賠償(補償)、複議和應訴案件,並指導政府系統開展該項工作。負責領導幹部、法制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
(十六)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行政事務、財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登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一)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領導的秘書工作,起草市政府領導講話材料,處理有關公函;審核市政府各部門代市政府起草的各種檔案材料;編寫《政府工作通報》,組織安排市政府領導召開的小型會議;做好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綜合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市政府領導活動安排;負責上傳下達和明傳電報的收發、送簽、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後勤、財務、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安全保衛、日常值班和來客來訪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印鑑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登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上三級檔案、市政府檔案及市政府辦公室檔案中需要落實事項的督辦、查辦;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交辦事項及講話中需要落實事項的督辦、查辦;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查辦;負責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工作聯繫,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提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登封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全市外事僑務活動和對外友好交往,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好重大涉外事項;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解決涉及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的政策性事項;協調有關部門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擬定我市外事僑務工作規劃並督促落實;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方針,受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捐贈事項,並對其使用過程實施監督;做好外事僑務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
(五)信息科
圍繞上級政府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政務信息的收集、編髮、傳遞、反饋,開展中心工作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與新聞單位的工作聯繫;健全政務信息網路,對全市政務信息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保證政務信息的有效傳遞;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文電科
負責市政府受理的各類公文的簽收、登記、送批、分發、傳閱、催辦、辦復、歸檔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自製公文的登記、送簽、印發、送達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自製各類檔案的整理、保管工作;協助做好辦公室其他工作。
(七)調研科
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及全局性、政策性問題,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決策服務;協助市政府領導進行專題性調查研究和考察活動;根據領導部署,承擔和參與市政府的政策性檔案、文稿、領導講話稿、工作報告和重要文章的起草任務;按照領導要求參與重要會議的籌備工作;根據改革和建設的需要,收集、整理、儲存、選編各級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信息資料、研究成果等,及時給市政府領導提供參考,為市政府建立決策參照體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的調研力量,對涉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組織撰寫、編寫闡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政府重大決策的文章、著作、參考資料等;研究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在全市的具體落實措施,做好國家計畫與區域計畫相銜接的政策諮詢工作;研究全市各個經濟社會事業部門相互協調發展的有效調控機制及其運轉操作的具體辦法;對全市的產業政策提出具體建議,接受市政府組成部門和企業對經濟發展、經營管理的諮詢工作;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及時調整提出意見與建議。
(八)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長電話室)
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相關工作,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負責編制市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題預案;受市長委託,負責受理全市各鄉(鎮)區、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廣大市民及外地遊客、市外民眾通過市長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反映的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建議和要求;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實施社會服務承諾制度的監督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辦理各鄉(鎮)區、辦事處和市政府領導各部門反映的重要問題及民眾反映的疑難問題;受市政府領導委託協調解決有關矛盾;負責我市政務信息及市政府有關檔案在市政府網站的發布工作;負責市長電話工作網路的建設及檢查、協調、指導工作。
(九)金融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聯繫駐登金融監管機構和各類金融機構;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配合相關部門推進金融誠信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金融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