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放電綜合徵

異常放電綜合徵是多種原因引起腦部神經元群陣發性異常放電所致的發作性運動、感覺、意識、精神、植物神經功能異常的一種疾病。

疾病症狀

異常放電綜合徵根據臨床發作類型分為:

(一)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突然意識喪失,繼之先強直後陣攣性痙攣。常伴尖叫、面色青紫、 尿失禁、舌咬傷、 口吐白沫或血沫、 瞳孔散大。持續數十秒或數分鐘後痙攣發作自然停止,進入昏睡狀態。醒後有短時間的頭昏、煩躁、疲乏,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若發作持續不斷,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者稱大發作持續狀態,常危及生命。

(二)失神發作(小發作):突發性精神活動中斷,意識喪失、可伴肌陣攣或自動症。一次發作數秒至十餘秒。腦電圖出現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綜合。

(三)單純部分性發作:某一局部或一側肢體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或感覺異常發作,歷時短暫,意識清楚。若發作範圍沿運動區擴及其他肢體或全身時可伴意識喪失,稱傑克森發作( Jack)。發作後患肢可有暫時性癱瘓,稱 Todd 麻痹 。

(四)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精神感覺性、精神運動性及混合性發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及明顯的思維、知覺、情感和精神運動障礙。可有神遊症、 夜遊症等自動症表現。有時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可發生傷人、自傷等暴力行為。

(五)植物神經性發作(間腦性):可有頭痛型、 腹痛型、肢痛型、 暈厥型或心血管性發作。無明確病因者為原發性癲癇 ,繼發於顱內腫瘤、外傷、感染、寄生蟲病、腦血管病、全身代謝病等引起者為繼發性癲癇。

疾病病理

異常放電綜合徵是由神經系統器質性損害病理過程。

易發人群和併發症

易發人群

異常放電綜合徵易發人群:男女均可發病。

併發症

腦水腫 , 酸中毒。

診斷鑑別

輔助檢查

1.EEG、BEAM、Holter(腦電圖、腦電地形圖、動態腦電圖監測):可看見明確病理波、棘波、尖波、棘-慢波或尖-慢波。

2.如果是繼發性癲癇可以進一步行頭顱CT、頭顱MRI、MRA、DSA等檢查可發現相應的病灶。

3.腰穿CSF檢查,可有改變。

實驗室檢查

血液常規檢查、肝腎功能及神經系統檢查。

治療用藥

苯巴比妥;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氯硝安定;安定;異戊巴比妥鈉。

預防保健

預防

調攝情志,精神刺激如驚嚇、恐懼、焦慮會引發神經員異常放電,使腦功能受損促發異常放電綜合症。

保健

避風寒、慎起居,避免不必要的精神損害。多與朋友交往,從事健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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