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韓國文化部門21世紀初以來的表現可以稱得上是“申遺控”。到2015年12月為止,韓國共有18個項目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非遺名錄。這其中包括許多帶有中國農耕文明痕跡的文化習俗與技藝,比如,宗廟祭禮及宗廟祭禮樂、木匠、暖炕、武術、巫術、傳統民謠《阿里郎》、紡織工藝等。205年12月2日,韓國文化財廳訊息稱,當天在納米比亞首都溫得和克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10次會議通過決議,正式將韓國、越南、高棉、菲律賓4國聯合申遺的“拔河”列入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國申遺
2013年12月,被譽為“中國第五大發明”的“中國珠算”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至此,中國共有38個項目入選該名錄,項目總數居世界第一。這個數字型現出來的實際情況就是,中國有關文化部門以及各地方政府也在申遺工作中做了許多努力,成績遠超韓國。而且,相較於韓國申遺的一些項目而言,中國的珠算、崑曲、鐵畫、木活字印刷術、鳳陽花鼓、剪紙等更具有民眾基礎,甚至更有特色,品質也不遜色於多數韓國非遺項目。當然了,申遺項目從來沒有優劣好壞之分,更多的也應該以其歷史文化價值來審視和評判。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通過並實施,對政府與社會組織在保護與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作用進行了詳細規定。同時,中國政府對非遺也確立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通過這些,我們能夠看到,一個習俗、一種地方或民族語言及文字、一種技藝、一種曲藝,到底應不應該成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許多決定因素。不能說韓國對某個項目申遺成功了,就說人家是“文化掠奪”,而恰恰相反,只要本著保護、搶救、利用、傳承的精神,對於其他國家的申遺,我們也應當支持和點讚。
觀點
從中國申遺的情況來看,韓國申遺從來不是在“搶”。退一步說,“你行你上”,如果認為別人是搶,那你為什麼不搶?要明確的是,申遺的宗旨與使命,在於傳承與保護這種將要失去土壤的文化形態,它不像專利申報,不代表別國申遺成功之後中國人就不能玩了。正如之前韓國申請了“江陵端午祭”,中國也成功申請了“端午節”,這說明,韓國申遺與我國申遺並不衝突,也不矛盾,可以共存,可以共同享有,更可以融合發展並共同傳承。文化從來都是多元的,文化的保護也應該多元參與,關鍵的問題還應該在於我們是不是已經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了。申遺本身只是一種傳承保護的形式和手段,而不是狹隘的占有與掠奪。從這個精神出發,我們就應當立足於自己的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和在民間存活現狀,並開展自己的非遺保護傳承工作,而完全不必和韓國或其他哪個國家抱著“寸土必爭”、“錙銖必較”的心態來爭數量、爭項目。若不然,就會遠離申遺的原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