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登記機關

(二)掌握企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的狀況; (三)監管企業的國有產權變動; (四)檢查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狀況;

簡介

產權登記 機關是指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部門。財政部主管全國產權登記工作,統一制定產權登記的各項政策法規。

職責

產權登記機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確認企業產權歸屬,理順企業集團內部產權關係;
(二)掌握企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的狀況;
(三)監管企業的國有產權變動;
(四)檢查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狀況;
(五)監督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國有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出資行為;
(六)備案企業的擔保或資產被司法凍結等產權或有變動事項
(七)在匯總、分析的基礎上,編報並向同級政府和上級產權登記機關呈送產權登記與產權變動狀況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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