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基金
正文
一般指社會主義國家或企業所擁有的處於直接生產領域中的基金。不包括處在貨幣形態和商品形態中的基金。後二者構成同生產基金相對立的流通基金。生產基金同生產資本具有不同的經濟本質。生產資本是產業資本的職能形態之一,體現資本剝削僱傭勞動的生產關係。僱傭工人的勞動力,在作為商品被資本家購買以後,成為生產資本的組成部分,用來為資本家創造剩餘價值。生產基金不是資本,不體現剝削關係,它屬於整個社會或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用於發展社會主義生產,滿足整個社會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體現勞動者之間的互助合作關係。生產基金包括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勞動力不是商品,以貨幣形式預付的勞動報酬,是企業產品成本的一個組成部分,並要從銷售收入中收回,具有企業基金的屬性,因而是生產基金的組成部分。
在有些學術著作中,生產基金有時是作為產業資本的對立物而存在的一個新的經濟範疇,它包括社會主義企業為開展供、產、銷活動所具有的生產資料和貨幣資金。這種意義上的生產基金,是社會主義企業的資金的同義語,可視為廣義的生產基金。它不表現剝削關係,是勞動者的公有財產,並被有計畫地用來為勞動者謀福利。其中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生產基金是依靠全民所有的資金形成的,是全社會的公共財產;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生產基金,則是在國家幫助下依靠其內部資金形成的,是一個集體經濟單位的勞動者的公有財產。生產基金在運動過程中經歷流通、生產、流通三個相互聯繫的階段,依次表現為貨幣形態、生產形態和商品形態,在每個階段上都完成特殊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