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商人”這一名詞是怎么來的呢?
這得從商朝說起,商朝曾以殷為都城,所以又叫殷朝;商朝遺民也可說成殷朝遺民;因此其遺民就叫商人或者殷人,殷人即商人。
武王伐紂,滅了商朝。至周成王年幼,管、蔡二叔(武王之弟)與紂王之子武庚聯兵反叛。周公東征平叛後,將洛陽建為軍事要塞,稱為“成周”,“成周既成,遷殷頑民。”殷朝遺民被迫集中到洛陽,周朝人叫他們為頑民,經常被召集訓話,不許亂說亂動,
過著被監視的生活。雖然殷朝遺民已經成為周朝人民的一部分,但是卻被另眼看待。他們既無政治權利,又失去了土地,怎么過日子呢?只好東奔西跑做買賣。買賣這一行周朝的貴族是不會做的,當時的庶民要種地不能做買賣,而商品買賣又為社會所需要的,久而久之,買賣商品的商業成為殷朝遺民的主要行業了,因此稱買賣商品的人為商人。
發展
在古時中國,經商是最沒有社會地位,中國古人崇尚的是學而優則仕,所謂書中自有千鍾粟,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車馬多如簇。因此中國古代等級制度中,士農工商,商人處於社會地位的最底層。雖則如此,在秦朝以前,在齊楚秦晉爭霸,因鄭國地處交通要道,鄭人借戰爭轉運各國商品,從中在經濟上大獲其利,使其國富民強,顯示了商業活動的重要性。因此商人的地位在社會上漸漸提高了,成為後來封建社會仕、農、工、商四民之一,商人至此還排上了名兒。最著名的故事就是富商弦高救國。
秦朝直至清朝,無不強調以農為本,看到商人在流通領域高賣低買,賺取中間差價,便認為其奸黠(xiá)狡詐,不事生產而徒分其利!認為商業本身不創造價值(甚至馬克思主義經濟學都有此一說),反害農桑,故有重農抑商一說,這使隨後幾千年里商人社會地位極其低下。連娶老婆都常娶不到,琵琶行里“老大嫁做商人婦”,似乎挺虧的,沒人嫁了才嫁商人,可見商人地位之低。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那些最早下海經商敢於賺錢的人裡面最多的是廣東、福建、浙江一貧如洗的文盲農民,其次是城裡的那些在別人眼裡沒有出息的工廠里的混混,最後才到那些抬不起頭的知識分子、受打擊的國家幹部墮入商海。由於政府鼓勵經商辦實業,28年來,商人不僅在大陸復活了,而且隊伍越來越龐大。過去的無產者如今是早已腰纏萬貫,成為成千上萬普通百姓關注的大款、百萬富翁、億萬富翁,有的甚至擠入政協當了委員、有的堂而皇之成了人大代表,開始浮出商海關注起政壇的風雲變幻,躍躍欲試,我國新時代的商人社會地位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