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詮釋
美國加州大學的一位教授對人的生命質量提出新說:“生得好,活得長,病得晚,死得快。”其意就是告訴人們:健康地活著。
健康定義
“生得好”,不但是指五官端正,更重要的是沒有疾病,尤其是沒有遺傳疾病。“活得長”,就是希望每個人都能長命百歲。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平均壽命長2歲到6歲,但是,如果男性注重自我保重,自我保健,同樣可以延年益壽。“病得晚”,給我們的啟發是,即使你能活到88歲,可你在20歲就開始生病,病情折磨你六十多年。這一輩子還有什麼幸福可言?所以,我們要保持健康的體魄,要讓疾病晚點來。“死得快”,就是身患疾病的時間短,如果一個人87歲得病,88歲去世,這樣,既減少本人的痛苦,又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
生命質量論
生命質量論認為,可以用人的自然素質的高低優劣,來衡量生命存在對自身他人及社會的價值,以生命質量的優劣來確定生命存在有無必要。生命的質量主要取決於個體的身體智力狀態人際交往,以及在社會和倫理上的相互作用等方面。生命質量論的出現,使得人類對生命的態度由“繁衍和維繫生存”的低層次過渡到“提高生命質量”的高層次,為人們在認識和處理生命問題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可以作為一定情況下是否延長維持或結束生命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