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質量

生命質量

根據一定的社會標準來衡量和評價的人的個體生命的自然素質的質量狀態。生命質量與生命價值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生命質量是決定生命價值的內在要素,是生命價值的基礎。生命質量是對人的生命的自然素質的社會性衡量和評價,即它所衡量的是生命存在的生理功能狀態,它用以衡量和評價的標準是生命存在的生理功能狀態能夠去過一種愉快、健康和有意義的生活。

生命詮釋

美國加州大學的一位教授對人的生命質量提出新說:“生得好,活得長,病得晚,死得快。”其意就是告訴人們:健康地活著。

​健康定義

“生得好”,不但是指五官端正,更重要的是沒有疾病,尤其是沒有遺傳疾病。“活得長”,就是希望每個人都能長命百歲。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平均壽命長2歲到6歲,但是,如果男性注重自我保重,自我保健,同樣可以延年益壽。“病得晚”,給我們的啟發是,即使你能活到88歲,可你在20歲就開始生病,病情折磨你六十多年。這一輩子還有什麼幸福可言?所以,我們要保持健康的體魄,要讓疾病晚點來。“死得快”,就是身患疾病的時間短,如果一個人87歲得病,88歲去世,這樣,既減少本人的痛苦,又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

​生命質量論

生命質量生命質量

生命質量論認為,可以用人的自然素質的高低優劣,來衡量生命存在對自身他人及社會的價值,以生命質量的優劣來確定生命存在有無必要。生命的質量主要取決於個體的身體智力狀態人際交往,以及在社會和倫理上的相互作用等方面。生命質量論的出現,使得人類對生命的態度由“繁衍和維繫生存”的低層次過渡到“提高生命質量”的高層次,為人們在認識和處理生命問題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可以作為一定情況下是否延長維持或結束生命的依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