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涼委辦[2010]88號)和《中共甘洛縣委甘洛縣人民政府關於甘洛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甘委發[2010]22號),設立甘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甘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甘洛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甘洛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甘洛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旅遊管理職責劃入縣科技文化體育旅遊局。

(二)將無線電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上級政府及部門傳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的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指導鄉鎮政府和縣政府部門的值班工作,協助處理鄉鎮政府和縣政府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情況。

(八)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負責縣長公開電話工作。

(九)負責全縣政務督查和政府系統績效管理工作;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十)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全縣民生工程工作。

(十一)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組織實施。

(十三)督促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十四)負責全縣外事僑務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的管理和指導。

(十六)指導全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縣直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七)承辦縣政府行政事務所需的後勤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洛縣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和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總值班室)1個行政機構:

(一)秘書股。

負責縣政府領導講話和縣政府、縣政府辦檔案的起草審核、文印分發、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檔案、機要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全體會或專題會議的會務和記錄工作;負責縣政府志、縣政府大事記的編寫工作;銜接安排縣政府領導活動日程;組織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協助縣政府辦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二)綜合督查股。

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政務督查、政府系統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督促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部署以及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負責督導檢查全縣民生工程工作;負責開展縣政府重大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負責辦理縣人大、縣政協提案、議案。

(三)行政管理股。

負責縣政府機關房產和其他固定資產的管理及經費預算、財務審計、基建計畫及實施;負責縣政府機關辦公和領導住地的安全保衛,縣政府機關大院、宿舍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防範工作;管理縣政府機關計畫生育、戶口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車輛調配和管理、清潔衛生等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四)信息股。

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和網路輿情的收集、整理、編輯,向上級政府報送信息;負責縣政府機關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總值班室) 主要職責是: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縣外救援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辦理縣政府有關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關於應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批示、指示,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甘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30名,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1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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