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參加戰爭
璞鼎查(Henry Pottinger,1789—1856)亦稱砵甸查、砵甸乍、波廷傑。英國人。早年入海軍。1803年隨軍至印度,參與對印度的侵略。1840年在侵略阿富汗戰爭中晉封男爵。1841年4月,被英國政府任命為侵華全權代表,來華擴大侵華戰爭。親率艦隊攻陷廈門、定海、鎮海、寧波和乍浦。1842年6月侵入長江,先後攻陷吳淞、上海、鎮江。8月在南京脅迫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簽訂中英的《南京條約》。
任職
1843—1844年任香港殖民政府第一任總督,人稱“開埠港督”。1843年4月5日到港正式任職,1844年5月離職,任期1年。是28任總督中任期最短的總督。璞鼎查離港以後,曾先後任英國在好望角總督、印度馬德拉斯總督。後在1856年死於馬爾他。
與香港關係
璞鼎查港督任期雖短,但在港時間並不短,參與香港事務不少。他1841年即到香港,與香港的關係非同一般。率英軍北上,與中國人打了一場“鴉片戰爭”的主事者,是他;逼迫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的英方代表,也是他。他被任命為港督後,同時兼任駐華全權代表及商務總監等職務。從他開始,香港成了公開的英商鴉片貿易場所及鴉片的貯藏、轉運的主要中轉站。
生平簡介
早年生涯
甸乍於1789年生於愛爾蘭貝爾法斯特市郊的波廷傑山(Mount Pottinger),祖上曾在17世紀出任貝爾法斯特的首任總督,至於父親是埃爾德雷德·柯溫·砵甸乍(Eldred Curwen Pottinger),是一位激進分子,曾於1799年組織起自願軍團。
砵甸乍早年就讀于貝爾法斯特皇家學院,後來因為家庭陷入財政拮据而中途輟學,與4名兄長前往東方尋找發展機會。
砵甸乍在1804年抵達印度,他先於信德(Sindh,今巴基斯坦境內)參軍,後在1806年加入了東印度公司,並曾於1809年以中尉身份在馬拉他(Mahratta)參與戰事。其後,他在印度與波斯一帶進行探險,打扮成回教商人,學習當地方言,並在1816年寫成《Travels in Beloochistan and Sinde》一書。
砵甸乍在1820年獲委任為信德的行政官,據聞在任內促進當地交通;之後他在海得拉巴(Hyderabad,今印度境內)任同職。但後來因為健康理由回國休養,並於1840年4月27日獲冊立為從男爵。
第一次鴉片戰爭
砵甸乍爵士(談判桌右方)與耆英(談判桌左方)在HMS皋華麗號上籤署《南京條約》。1840年,清廷與英國爆發第一次鴉片戰爭,及後英方代表義律與清廷欽差大臣琦善在1841年1月私擬《穿鼻草約》。然而,草約送到倫敦後,時任外務大臣巴麥尊勳爵認為《穿鼻草約》過於寬鬆,英方得益太小,而條約中割讓予英方的香港更被他批評為“鳥不生蛋之地,一間房屋也建不成”。因此責斥義律辦事不力,予以撤換,並改派砵甸乍接任。
砵甸乍接任香港的行政官、駐華商務總監及英方全權代表後,在1841年8月抵華,並隨即出兵,先後攻占廈門、定海、鎮海和寧波等地。道光帝即以身兼協辦大學士的皇侄奕經為“揚威將軍”還擊,但卻大敗而回。及後,英軍在砵甸乍指揮下進犯長江口,攻克吳淞、寶山和上海,至1842年7月又占領鎮江,最終在同年8月兵臨南京城下。
由於道光帝同意議和,清方代表遂與砵甸乍在南京靜海寺議約四次,及後在1842年8月29日與清廷代表,欽差大臣耆英及伊里布等人在英艦HMS皋華麗號(HMS Cornwallis)上籤訂《南京條約》,正式結束了第一次鴉片戰爭。
第一任香港總督
砵甸乍爵士。由於清廷在《南京條約》中有割讓香港予英國一款,香港遂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當時仍為英國全權代表的砵甸乍於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發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稅之埠,準各國貿易,並尊重華人習慣”。
其後維多利亞女皇在1843年4月5日頒發《英皇制誥》,《制誥》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與砵甸乍於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遂依據《制誥》,正式成為香港首任總督,到12月2日,大英帝國為表彰其功勞,向砵甸乍頒贈GCB勛銜。
鴉片戰爭結束後,砵甸乍復以戰時英國國民流落台灣被殺為由,要求已改任兩江總督的耆英代為“伸冤”。清廷為恐戰事再起,派伊里布到廣州主理對英交涉事宜,但其後伊里布病故,砵甸乍即揚言率艦北上,續與耆英談判。
清廷得悉後大為緊張,道光帝遂以耆英為欽差大臣,到廣州與砵甸乍繼續談判。結果,耆英到香港順道就《南京條約》換約外,雙方在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復於同年10月8日在虎門簽訂《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
砵甸乍上任總督後,隨即依據《英皇制誥》成立香港政府,設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當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布委任三名官守議員加入定例局。該三名官守議員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連總督在內,只有四名成員。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並在1844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然而,砵甸乍任內甚少舉行會議,因此總督擁有很大的權力。
由於駐港軍官不滿砵甸乍干預軍務,英國商人又不滿他嚴守《南京條約》,不準英商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地方走私鴉片。結果砵甸乍備受孤立,終在1844年5月7日卸任總督一職,返回英國,成為任期最短的港督。
晚年
砵甸乍返國後受到熱烈歡迎,除了獲不少城鎮加獎為榮譽市民(Freedom of the City)外,又於1844年5月23日獲委任為樞密院顧問官。在1845年6月,英國下議院投票通過終身向他每年發放1,500鎊津貼。砵甸乍後於1847年出任開普殖民地總督,復在1848年至1854年出任馬德拉斯總督,並於1851年獲擢升為中將軍階。砵甸乍退休後居住在地中海島國馬爾他,於1856年準備啟程回國前去世,享年66歲,據說他退休後愛好飲酒。
家庭情況
砵甸乍在1820年與蘇珊娜·瑪麗亞·庫克(Susanna Maria Cooke)結婚,兩人有以下的子女:
腓特烈·耆英·砵甸乍(Frederick Keying Pottinger,1831年4月27日—1865年4月9日)
亨利·砵甸乍(Henry Pottinger,1834年6月10日—1909年10月18日)
亨麗埃塔·瑪麗亞·史蒂芬斯(Henrietta Maria Stephens)
1.腓特烈·耆英·砵甸乍(Frederick Keying Pottinger,1831年4月27日—1865年4月9日)
2.亨利·砵甸乍(Henry Pottinger,1834年6月10日—1909年10月18日)
3.亨麗埃塔·瑪麗亞·史蒂芬斯(Henrietta Maria Stephens)
任職背景
1836年
1836年12月,英國政府任命查理·義律(簡稱義律)為駐華商務總監督,辦理及維護英國商人在中國的鴉片貿易。1839年1月3日林則徐奉命為欽差大臣,到廣州查禁鴉片。義律聞訊後通知英國商船開往香港,策劃反抗禁菸。7月7日,英國水手在九龍尖沙咀酗酒,打死村民林維喜,清廷要求英方交出兇手,義律拒絕。並且阻止英商具結,反抗禁菸。林則徐於是下令驅逐廣州和澳門的英商,斷絕對英商的食物供應。9月,義律帶領英國兵船“倭勒基”號和“多尋資”號襲擊外九龍炮台,被中國守衛官兵擊退。
1840年
1840年4月,英國政府正式決定發動侵華戰爭。隨後英國女王命令義律率領英軍1.5萬人向中國進發。6月英國兵船抵達珠江口,封鎖廣州海面,挑起了鴉片戰爭。義律繞過林則徐在廣東的嚴密防守,率軍北上,7月5日攻占定海;8月9日,英艦迫近天津;8月15日向清政府提出賠償煙價、割讓島嶼、償還商款等要求。
1840年9月,清廷下令將林則徐和兩廣總督鄧廷楨革職,由直隸總督琦善接任兩廣總督,指令琦善拒絕英方提出的要求,要求英軍退回廣東再繼續談判。琦善抵達廣州與英方交涉,拒絕割讓香港島,只討論賠償煙價。
1841年
1841年1月6日,義律發出最後通牒,限清政府次日晨8時回復。
7日,義律不等琦善回文,便命令英軍占領虎門外的沙角和大角炮台,中國水師在提督關天培率領下,奮勇抵抗,英軍遭到沉重打擊。琦善復照英方,若退還定海、沙角等處,他可奏請道光皇帝在珠江口外給予一所寄寓。
1月14日,義律提出割占香港和九龍尖沙咀。琦善答應只能選擇一處“寄寓泊船”,待英方選定後,再上奏皇帝。
1月20日,義律突然單方面宣布,已經與琦善達成“協定”,將香港島及港口割讓與英國。
1月26日,英軍強占了香港島。
1月27日~28日,義律為了迫使琦善承認其侵占港島為合法,又迫不及待地與琦善在蓮花山進行會談,琦善表示對義律所擬定的“穿鼻草約”再行籌思後方能具復。
1月30日,英國遠征軍海軍司令伯麥照會清廷,謊稱義律已與琦善商定將香港全島地方讓給英國主掌。
2月1日,命御前侍衛內大臣奕山為靖逆將軍,率軍南下征討英國侵略者。隨後道光又接二連三地下達收復香港島的諭旨,其中一道御旨稱“至該逆所占香港,務須設法克復,使該逆永絕窺伺。”奕山的軍隊人數雖然數倍於英軍,但全部是陸軍,只能由陸上防守廣州,根本無力進攻港島。
4月1日,英軍在香港島張貼告示:“現經與欽差大臣爵閣部堂議定諸事,將香港等處全島讓給英國寄居主掌,已有文據在案。是以香港等處居民,現系歸屬大英國王之子民”。義律硬把琦善在英軍炮口逼迫下,允許代為奏懇皇帝後,準許英人在香港寄寓泊船之意,說成已“有文在案”。將“寄寓泊船”變為割占,將“代為奏懇”說成是“議定諸事”。英國武力侵占香港島以後,道光極為震驚,立即為武力收回香港島進行了部署。
5月18日,英軍進攻廣州,清軍大敗,廣州城外炮台全部失陷。義律逼迫奕山訂立“廣州和約”,在一星期內交付600萬元賠款,並把清軍撤出了廣州城。就是在這關鍵時刻,璞鼎查取代了義律,作為英國的全權代表,來到中國。
大事記
璞鼎查是一個職業軍人,當時正在印度服役。剛剛在侵略阿富汗的戰爭中大顯身手,被晉升為海軍少將,正躊躇滿志。外交大臣巴麥尊認為,征服過阿富汗的璞鼎查,就是再度征服中國的最佳人選。於是1841年6月5日,巴麥尊給璞鼎查一道訓令,提出“要據有香港島,該島對岸及島上停泊所構成威脅的防禦工事、火炮及駐軍,應銷毀或撤退”。璞鼎查8月12日到香港,在香港只停留兩天,即率領軍艦26艘,士兵3500人,沿海北上,攻打中國北部沿海港口。首先侵入廈門,10月,又進犯定海、寧波。在寧波搶走銀元、絲綢、糧食無數,勒索軍費120萬塊銀元,擄走大批婦女。璞鼎查繼續率軍騷擾杭州、奉化、慈谿,占據乍浦,燒殺劫掠,無惡不做。
璞鼎查指揮軍隊攻打中國沿海城市,不在香港期間,由莊士頓以副商務監督身份代璞鼎查執行職權。當時英國只留有少數陸軍及5艘軍艦在香港。道光以為英軍主力北上,港島空虛,便告誡奕山“設法收復香港”。奕山經過廣州之戰的大敗,已領教英軍實力。他認為當今之計,只有嚴守陸路,以防焚掠而已。儘管道光一再諭令收復香港,但是廣東方面依舊隱忍苟安,不圖攻剿。英軍攻陷定海、寧波等地後,雙方開始在陸上交戰。道光認為陸戰是清軍長處,他任命奕經為揚威將軍,從全國各地調集軍隊,準備一舉擊敗英軍,收復失地,並再次諭令奕山等,乘廣東海面英船無幾、香港空虛之際,即行剿洗,收復香港。誰知清軍陸戰再次失利,揚威將軍遁逃杭州。
1842年璞鼎查返回香港,開始親自處理香港政務。
1842年6月,在璞鼎查的要求下,英國政府又從印度調來援軍,擴大對中國的武裝侵略,繼續憑藉武力進犯長江口,攻陷上海、鎮江。在上海6天,勒索贖城費50萬銀元。英軍並在上海四郊搶劫。8月10日,英軍大小兵船85艘直逼南京,停泊下關。英軍到南京後又向兩江總督牛鑒索取贖城費300萬銀元。南京告急,清政府急忙派耆英為欽差大臣趕到南京求和。
1842年8月29日,這是中國人民難以忘卻的日子,這一天,中國近代歷史寫下了奇恥大辱的一頁,也撳下了英國殖民主義者專橫殘暴的印記。這天,耆英、伊里布、牛鑒代表清政府與璞鼎查在英船“康華立司”號談判。璞鼎查開列出嚴苛的議和條款,並聲明必須一字不改地全部接受條件,否則,繼續刀兵相見。腐敗的清廷,無能的耆英,在璞鼎查的逼迫下,只好在《南京條約》上籤字。
《南京條約》是英國侵略者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中國近代史上 第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條約的內容包括割讓香港,勒索巨款,其中賠償鴉片費600萬元,商款300萬元,軍費1200萬元,總計2100萬元。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英國可派駐領事,協定關稅和片面最惠國待遇等等。《南京條約》使中國蒙受了有史以來最大的恥辱,中國人民一直反對這個可恥的不平等條約,並一直為取消不平等條約,收回香港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
至此,璞鼎查完成了義律想完成而未能完成的任務,實現了英國殖民主義者侵略中國領土、掠奪中國人民財富的野心。
任職期間
《南京條約》在香港換文以後,1843年6月26日,璞鼎查即在港督府宣誓就任香港第一任總督。宣布“香港為英國殖民地”,受倫敦英國政府殖民地部管轄。璞鼎查同時組成行政委員會和立法委員會,後來改稱行政局和立法局,兩個委員會各3名議員,全是在香港政府擔任領導職務的官守議員,協助他處理行政和立法方面的事務。隨後,制定殖民地法律,使香港法律獨立化。
1843年6月27日,璞鼎查又宣布在香港成立治安委員會,協助他維持社會治安。這項制度實際上是照搬英格蘭的原有制度。由香港總督選定當地有地位和聲望的名流,共同維持社會秩序。治安委員後來在香港被譯成“太平紳士”。所謂“太平”,只不過是英國人的“太平”,中國居民並不太平。
第一批被委任為“太平紳士”的有副商務總監莊士頓,裁判司威廉·堅,助理地方法官禧利,大商人渣甸、馬地臣、史徒華等43人。璞鼎查賦予“太平紳士”很大的權力。
雖然在義律占領香港時發出的布告中,已經宣布廢除各種拷刑,但是為了維護殖民統治制度,港英政府並未實行。從璞鼎查開始,一直到第七任總督堅尼地,實際上仍然對妨礙英國殖民統治制度者公開實施各種拷刑。那時在香港島上環後邊,德輔道盡頭有一片空地,稱為“大笪地”,也有人稱為“十王殿”,原因在於這裡是香港政府對犯人公開執行藤笞的地方。鞭子是用煤油浸過的麻繩編扎而成,稱為“九尾貓”。以後又改用藤條。犯人受刑時脫光衣服,背上被抽打得皮開肉綻,十分殘忍。璞鼎查還採用“以華制華”方針,在華人中選出保甲長,實行內地的保甲制度,利用一些華人協助他維持治安。
香港既建立了行政、司法機構,又有了英國的軍隊和警察,還有武裝商人加入的治安委員會,加上保甲制度,並實行半軍事統治的宵禁等一整套殖民統治制度,這就從政治、法律、軍事上,保證了英國人在香港的統治地位。
璞鼎查於1842年10月4日頒布的宵禁令,就是專門限制和歧視華人的。禁令嚴格規定,華人晚上11時以後不得夜行。違者準警察即行拘捕,解案究治。同時,因為這時香港島對面九龍尖沙咀尚屬清朝管轄,平時船舶往來自由,於是又規定自夜晚9時至翌日晨6時之間,任何船隻不許在香港海面航行或駛近香港。香港每天要鳴炮二次報時,一次為早上6時,一次為夜晚9時,於是規定9時鳴炮以後,6時炮未響之前,不許港內船隻移動。
1843年4月26日,位於港島灣仔春園街的港督府遭洗劫。5月1日,璞鼎查政府藉口“治安不靖”,更進一步規定,華人入夜後,至晚上十時前一段時間,如果必須外出,每人須要帶油燈或燈籠一個,以資識別;晚上超過十時,華人一律不準夜行。以鳴炮為號,指示宵禁的開始和結束時間。1844年又公布《維護公安條例》,規定中國居民晚上入夜後,要在自己門前懸掛一盞有店名或自己姓名的燈籠,以便警察執行巡邏任務。中國人在晚間規定時間出門,還要有一張通行證,11時以後停止交流,違者要遭到逮捕法辦。
璞鼎查1841年8月11日到港,1844年5月離職,在不到三年時間裡,具體實現了英國殖民主義者對中國領土侵吞的願望以及英國在中國的各項特權。
所獲榮譽
Bt(1840年4月27日)
G.C.B.(1843年12月2日)
P.C.(1844年5月23日)
命名事物
•砵甸乍街,位於香港島中環
•砵甸乍山,位於香港島小西灣附近
•砵甸乍峽
•砵甸乍炮台,位於九龍鯉魚門